感覺過了好久,都沒有在寫一些任何東西了。我這個人懶惰又好色,喜歡欣賞漂亮的男孩子,自己又不愛學習進步,活該這麼窩囊!
我好想孩子都在我身邊,我心裡有多麼愧對他們。我自問,沒做什麼虧心的事情,心裡想著善良點還是為好。
有舍必有得,說到底,還是選擇的緣故,可是,我真的不清楚,結婚的時候,到底該不該要彩禮,不要彩禮吧,男方看不起,要彩禮吧,又被說成賣女兒?確實很矛盾。我也想著婚姻裡,是以愛情為重,也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我太不思進取了,高中時期也沒有好好讀書,幾乎睡了兩年半,渾渾噩噩的度過了高中時代。大概,17歲那年,我就放棄了自己的人生了吧。
我又能怪誰呢?一副牌出手的時候,竟然被我打爛了。
曾經幻想自己該有怎樣燦爛絢麗的人生,竟然就這麼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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