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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語

老年人再婚也好,搭夥過日子也罷,只要倆人在一起,難免牽扯到經濟問題。

其實,現實中很多在一起過日子的老人,因為這一點,過著、過著,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慢慢地,心就散了,人就分了。

有人說:搭夥之前先講好,所有支出幾比幾,然後按照這個比例去執行,就會避免類似的矛盾。

但往往很多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就難了。

特別是在朝夕相處的過程中,不談錢吧,之前的協議難以實行,在具體的相處過程中,容易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談錢吧,還真難分的很清楚,有時候還不好意思,好不容易鼓足勇氣說出口,還會讓對方覺得你的眼裡只有錢。

二,真實案例

講述者:李建好,63歲。(為方便敘述,全文采用第一人稱)

我叫李建好,今年63歲。

去年2月份,經表哥介紹認識了劉翠蓮,一個比我小五歲的大妹子,她和我一樣,也是獨居多年,兒女成家立業之後,更顯得孤單落寞。

我倆相處了半年之後,感覺還算可以,她話不多,但是勤勞能幹,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而每當我侃侃而談的時候,她也喜歡做我的聽眾,用仰慕的眼神看著我。

我喜歡這種感覺,也喜歡被人仰慕,更喜歡有人做我的忠實聽眾。

那時候,我們一起散步、一起聊天,感覺生活瞬間多了許多樂趣,我們的生活因為彼此的加入,而美好了許多。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的感情也更近一步,沒過多久,我們就真正走到了一起。

能夠在一起生活,本來是我倆的共同願望,但真正走到一起之後,才發現詩情畫意、甜甜蜜蜜的日子,只存在於想象中。

為避免婚後各種財產的糾紛,我們倆都同時默認了搭夥過日子的方式。只在一起居住,但經濟的支出需要AA。

但當我們真正住到一起之後,各種煩心事一起接踵而至,先不說生活中的瑣碎小事,就只說因為錢而發生的各種瑣碎。

兩家兒女都隔得非常近,有時候她兒子一家人過來吃頓飯,有時候我女兒領著孩子住兩天,其實,這都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因為都是我倆掏錢,算起來太麻煩,就容易有分歧。

我覺得不管哪個孩子在這裡產生的消費,我倆平攤就可以了。可她總是說這樣不公平,有時候她兒子花的多,有時候我女兒花的多,她非要把這個賬算得清清楚楚,精確到小數點之後,然後誰的孩子花的多,誰就要多出。

原來是每個月的月初和月末談錢,現在倒好,每週都要計算具體費用,每週都要談錢。好像生活中除了錢,我們再也沒有什麼共同語言了。

張口錢、閉口錢,只要一說話就談錢。

我厭倦了這種生活,之前的花前月下變成了現在的瑣瑣碎碎。

就在上個月的時候,我實在忍不了了,就直接告訴她:不要那麼斤斤計較,既然同在一個床上睡,就是一家人,分的那麼細就沒意思了,事事都談錢,真的很傷感情。

老伴卻說:這樣更公平,誰都不欠誰的;凡事都拿到桌面上來說,更能讓對方信服。

聽了之後,我感覺哭笑不得,不過她說的也有幾分道理。

實在無奈之下,我笑著說:一個月多出點、少出點都無所謂,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按照協議固然好,但分得太清就缺少了人情味。

緊接著,我提出瞭解決方案:平時的生活費用還是跟原來一樣AA,但孩子的費用,甭管誰的孩子在這裡產生的消費,都我一個人掏腰包,這樣的話,就不用整天算錢了。

我就覺得一家人在一起,甭管是再婚還是搭夥,都不要太過於計較,如果計較的太多,生活中的樂趣就沒有了。

為了那點小錢,破壞了自己的心情和雙方的關係,是不值當的。有一句話說得好:千金難買我高興!

三,小結

案例中的男主人公和他的老伴都沒錯,各有各的道理,但問題是他們在一個家裡生活,就特別容易產生分歧。

劉女士把賬目分的很清楚,誰的子女消費,誰就要多出;而李先生覺得這沒必要,大的分清,小的無所謂。

說到底,不過是他們的思維方式不同而已。

但說白了,兩個人一起過日子,分的太清(太計較),顯得關係淡漠。很多時候,大的方面按照原則,小的方面相互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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