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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嫁對了人天天情人節,嫁錯了人天天勞動節,還得不到一句好話。當我們選擇相伴一生的人一定要慎重小心,就如同男人入錯行,也將會耽誤他一生的前程。男人入錯行以後還可以改行,但是女人嫁錯人。如果想換掉就要離婚,離婚對於女人來說,無疑也是傷害最大的一方,也沒有那個人結婚的時候,想到以後還會離婚,所以在結婚的時候,一定要擦亮雙眼。

從我記事起,我媽媽就是那種每天任勞任怨,爭強好勝,而我爸每天都是那種無所事實,做啥啥不行,吃喝嫖賭全佔,三句話不好就開始罵爹罵娘,各種找茬經常打我媽媽,每次都眼睜睜的看著我媽媽被打,往死裡打的那種,那個時候就在心裡發誓,以後絕對不能找我爸這樣的。在我們那個年代,家裡面重男輕女特別嚴重,很多家庭非要等到生兒子為止,我家也不例外,我是家裡的老大,我爸在小的時候就不待見我,而我媽媽生了兩個女兒,終於在她年僅39歲時生下了我弟弟,可就在我媽媽生完弟弟坐月子的時候,我爸出軌了。之後我媽媽和我爸離婚了,我媽媽帶著我們幾姊妹,每天起早貪黑。

在我22歲的那年,我認識了我的老公,最開始我媽極力反對,在我出嫁的那一天,我媽媽沒有給我辦出閣宴,只對我說了一句,這是你自己選的,就算跪著也要把它走完。我嫁給我老公,我啥也不圖他的,就衝他對我說一句話:“我重來不打女人,特別是我的老婆”,就因為這句話,我選擇嫁給他。婚後我們很幸福,我和公婆相處的也非常,可就在我們享受家的甜蜜時,我老公因肝癌去世了,老公去世時,我兒子才八個月。

我老公走的時候,他留下了三樣東西,第一,年幼的兒子,第二,年長的父母(公婆)第三,鉅額的債務,20萬的債務,他生病期間所有的費用都是借的。我老公走的時候說:媳婦兒如果我走了,你把兒子給我爸媽帶,你找一個好人家嫁了,你還那麼年輕。我沒有聽老公的,在我老公大夜的時候,我當個所有親戚朋友向公婆承諾,雖然他們的兒子不在了,還有我,我會一直陪在他們身邊,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孝敬,讓他們不要趕我走。我老公給了我短暫的婚姻,和他相伴三年時間裡我是幸福快樂的,我用一輩子去回味與守候,你走了十年了,我一個人過了十年,我會信守諾言一直陪伴你的父母到最後。

十年了,我最窮的時候,身上一百塊錢都拿不出來,累到癱瘓,生病輸液血液都是黑色的。幸運的是,我有公婆幫我照顧孩子,媽媽在我最難的時候,永遠陪在我身邊,她說就在苦,也不能讓我受罪。是緣分,讓我們彼此相遇相知;是理想,讓我們一起奮鬥,一起進步;是真誠,讓我們彼此信任,攜手走進婚姻;是愛,讓我們相互依存,遺憾的是,沒能與你守候一生,但,我願意為你的父母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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