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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的時候,在辦公室吃便當時,聽見外頭那個好管閒事的秘書——joy對開單小妹ivy說:

“ivy,你男朋友jack就是個渣男,我昨天在7-11碰到他,當時他和一個女人舉止親密地在一起。”

“我知道啊,他昨天在face book上,曬出了他們的照片。”

“那你要和他分手嗎?”

“為什麼?我為什麼要和他分手,他挺好的。”

說起Ivy的奇葩戀情,我可能要先說一下:菲律賓的婚姻法律和他們那種無關長久,及時行樂的婚戀觀。

如果你曾經有在旅遊類的資訊裡,閱讀過菲律賓這個島國的特色,那你就會知道菲律賓是一個天主教國家,教主的思想許可權可以影響國家政治。

天主教的教會規則裡,是不允許信徒離婚和墮胎的,因此在菲律賓墮胎和離婚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反正法律規定:不管男女雙方願不願意,只要結婚了,法律將強制性要求你們白頭偕老,永不生離。

所以,在這種結婚後就不能離婚的情況下,很多菲律賓人都選擇同居不扯證。

Ivy的第一段婚姻,哦,不。應該說是第一段同居戀情,是在她16歲的時候。天真懵懂的年紀裡,在父母的撮合下,她“嫁”給了同村一個28歲的大叔。

兩人沒有扯證,只是簡單的開了個party,就住一起了。在一起不到半年,丈夫和同村的年輕人,一起來到馬尼拉找發財機會。

兜兜轉轉了好幾個月,發財機會沒有找到,豔遇倒是被他給碰上了。和情人在一起的日子,他都忘了要給家裡的家眷寄生活費了。

Ivy在家裡左等右等,最後等來的不是生活費,而是丈夫有情人的訊息。當下立馬借路費,啟程準備去馬尼拉抓人。

而在去馬尼拉的路途中,她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段戀情。對方是在前往馬尼拉的吉普車上認識的。

兩人挨坐在一起,路途上越聊越投機。ivy用了半個小時就做了一個重大決定,當下拋棄丈夫和對方私奔。

車子到馬尼拉時,她並沒有去聯絡她的丈夫,而是和第二段戀情物件回家了。和丈夫之間的關係,就隨著各自都有新歡而宣佈結束。沒有離婚手續,也沒有財產分割,兩人心照不宣,很有默契地彼此互不聯絡。

如果說第二段戀情裡,Ivy收穫了什麼,估計除了女兒以外,就沒有其他可收的了。兩人在一起的第二年,有了一個女兒。可孩子的到來,並沒有穩固住這段愛情。

這一段戀情最終在對方的家暴和濫賭之中,以Ivy帶著女兒狼狽逃跑而畫上了句號。

之後,ivy在朋友的介紹下,在一位中國老闆的家裡做家傭。據她自己的回憶,那時候男主人對她特別的好,而且很大方,經常送禮物給她。就這樣,這個傻瓜以為自己遇上了真愛,稀裡糊塗地和男主人談起了地下戀情。

直到紙包不住火,女主人帶著人把她揍打了一頓,打完之後把她和女兒,還有行李一起扔出家門。那個時候男人就站在旁邊冷眼旁觀,而這段地下戀情也隨著她被開除而妖折。

再後來,她就應聘到我們公司工作了。然後認識了公司的司機Jack。

Jack人長得不錯,混血兒的容顏以及熱愛運動的體魄,使得他在女人堆裡很吃香。但我對於他的印象並不是很好,用一種動物來代替,我覺得他就是一隻花蝴蝶。

有一次他抱怨工資不夠家裡孩子花用,我問他:“你有幾個孩子。”

他說:“我知道的就6個,我不知道的就不知道幾個了。”

“什麼?你連自己的孩子有幾個都不知道!”

“當然,我那些女朋友分手後,生了孩子沒告訴我,我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還有流落在外的孩子。”

“那你家裡那6個孩子怎麼來的?”

“我前女友們送來的。”

我當時差點脫口而出,要他去做下親子鑑定。但現在想想,還好沒說,這樣的花心大蘿蔔,就應該承擔花心的後果。

Ivy來公司還不到一星期,兩人就同居到一起了。知道後,我提醒了Ivy一次說:“Jack不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物件,要她好好保護自己。”

結果Ivy回答我說:“我知道他花心,而且女朋友很多。但我也好不到哪裡去,跟他在一起也不是真心的。”

“跟他在一起,主要是互相利用,有個人平攤房租,還有他大女兒可以幫我照顧我女兒,我才能出來賺點錢。再說了,他長得也不錯,我也沒啥好吃虧的。等我找到個條件更好的,我再和他分手,但目前還不能分。”

對於這種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真愛”,我還能說什麼?

記得以前看過這麼一句話:

不被人愛,只是不走運。但不會愛人,才是一個人的人生悲哀!

不管是ivy還是jack,他們的人生悲哀,其實都是從不會愛人開始的。

一個在愛錯人的道路上越走越離譜,一個沒有學會認真專一的愛,導致了愛情裡一筆又一筆的糊塗賬。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愛情就如同春花秋月,夏風冬雪,應時而變,永無止境。

但不管塵事如何變遷,都希望我們每一個人,能保留住愛情的那份初心。永遠相信愛情,努力追尋愛情,若是愛情還未抵達,那就先好好愛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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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相親是地震,且有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