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在相親成功之後,女方卻以談戀愛為藉口,推脫結婚婚期,這樣的女孩我還敢不敢要?
我是一個畢業於草雞大學的學生,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為此父母要求讓我先結婚再搞事業,我聽從父母的意見先成家再立業。
經過父母多方打聽,見到了我未來的媳婦阿霞,她出生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裡,長得大方得體,性格也很開朗,說真的我從第一眼看見她,打心裡也很喜歡她,她說她以前在北京打工,現在不想去了,她說只要我給她租個門面,她自己做生意就願意和我結婚,在別於它求。
阿霞的要求,租一店面供她做生意
我的父母覺得這也是一個不錯的主意,剛好我也沒工作,婚後我們兩個共同經營,也不失為一種生活,所以我的父母便爽快地接受了她的要求,給她租好了店面,一切就緒後,我們便同居了。
和阿霞同居以後,我帶著禮品去見了她的父母,並說明了我的來意,我只想和阿霞結婚,然後安穩地過自己的日子,她的父母也很認同。
三番五次的求婚,就是得不到阿霞的許可
我們同居的將近二十多天,在這二十多天裡,阿霞從未吃過我母親做的飯,幾乎每天都是下館子,花錢大手大腳,根本不像是一個會過家的女人。
在這期間,我曾提到過很多次,就是我們趕快結婚,這樣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在一起生活。
可是她又給我出了一道題,她說:“現在結婚還早,我們先談一場戀愛,為期一年,談得來就結婚,談不來就分手”。聽到她這樣說,我心裡氣不打一處來,我說談戀愛就算了,感情都是慢慢培養的,等我們結婚了,也一樣可以談戀愛談感情,況且我們都已經同居了,說明我們彼此都接納了對方,但是她就是不同意結婚。
對於我來說,這樣根本不是辦法,如果我們正真談上一年的戀愛,一年以後,又會是怎樣的一種結婚,她能等得起、我耗不起。
別說是一年,在這一個月裡,我都傷透了腦筋,自從阿霞和我同居後,各壞毛病都暴露了出來,一個好的姑娘怎麼會有那麼多的不良習慣,我可以羅列以下幾大症狀。
①她不但不吃我母親做的飯菜,
②更不做家務,
④還不停地抽菸,
⑤每天晚上就是看電腦,玩手機直到深夜她才睡,
儼然不是一個好女孩,我的父母對此非常反感,這樣的女孩成家後根本不是一個過日子的人,和阿霞同居了二十多天後,我提出向她分手,她卻死活不肯,我心裡特別生氣,就將她的行李從店裡扔出門外,將她從店裡推出了門,告訴她你根本就不是個過日子的女人,趁我們還沒有結婚,好聚好散,她倒是顯得十分平靜,她沒有和我爭,也沒有和我吵,我感覺這就是一場騙婚。
和阿霞相處的二十多天裡,我們幾乎沒有共同的愛好,也沒有共同的語言,更不會談論我們的婚姻,在她的眼裡,她就知道談錢,給她買禮物、買服裝、買一切她所需要的。
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我居然上了她的套
將阿霞從門裡趕出以後,她打電話告訴我,說她在我家二十多天不能白白地陪我,我問她有什麼事直接告訴我,她說二十多天的青春損失費必要讓我付清。我說那你在我家裡吃的花的,還有給你爸買的東西禮品,你還給我,她說所有的一切全部不折算,她算得很精細,住我家二十四天,除去我花費的一切,還給她支付了1600元的青春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