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的的時候,很崇尚自由戀愛。非常注重自己的感情需要,喜歡一個異性時,會瘋狂的去追求。
戀愛後,喜歡跟她天天膩在一起;不是因為物質基礎而在一起的,我們很容易就墜入愛河。這就是所謂愛情吧,愛她就愛她的一切。
當時的我對相親嗤之以鼻,認為抱著以結婚為目地的相親,都是沒有愛情的。那樣的婚姻是一場“悲劇”,因為她們沒有愛情只有物質。
跟女朋友戀愛了5年。女朋友也一直說很愛我,愛我的一切。當我向她求親的時候,以為可以水到渠成。然而現實是殘酷的!她說:要是你父母年輕點就好了,這樣孩子以後有人幫忙帶;要是你有房子就好了,這樣我們不用住出租房;要是你有高收入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在家做全職太太……。這段5年的愛情,在很愛中結束了。
恢復單身的我,並沒馬上接受父母安排的相親。對相親還是非常排斥!後來自己又交了幾任女朋友,但都因同樣的原因沒能結婚。
年齡大了,老婆還沒著落。只能接受父母安排的相親。相親物件是一個普通的打工妹。身材、外貌都不是我的菜。在媒婆的口吐蓮花下。不得已互留聯絡方式,看得出相親物件對我一樣無感。
但緣分真的無處不在,雖說和相親女沒眼緣,但不妨礙我和她聊天。聊天聊多了,距離就近了。在雙方父母的努力撮合下,我們沒有任何愛情就走入婚姻殿堂。
婚後老婆跟我一起外出打工,她的賢惠、她的善良非常打動我。每當下班回家後,看到一桌熱乎乎的飯菜。我總會輕輕的抱抱她,跟她說聲老婆辛苦了。不忙的時候我們一起散散步、看看電影,就像談戀愛一樣。婚後一樣也能有愛情。
幾年後我們有了孩子,老婆在老家帶孩子照顧老人,我在外面打工賺錢。開始了兩地分居,兩地相隔不太遠。我每隔3個月就會回家2天,小別聲新婚;距離沒有讓我們變的陌生,而是讓我們變的如膠似漆。
相親並不決定婚後是否能幸福,幸福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起來的。對於大齡未婚的青年,建議可以去試一試。給自己多個機會也給對方多個機會!
現在我們過的很幸福,有愛情也有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