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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媽媽生下我,我便成為家中老三,老閨女。哥哥姐姐分別長我5歲和3歲,我沒機會看他們出生後的情形,但他們卻記得我襁褓中的樣子,同是小孩,一脈相承,只是在上世紀70年代初,全國上下努力發展生產,發展社會主義時期,一個祖祖輩輩種地為生的農民家,多一個孩子,最大的問題,還是吃飽肚子,尤其是三個年歲相當的孩子。父母對我們沒有更多的語言,有的就是起早貪黑,默默耕種,偶爾因為生計吵架,也是平常夫妻都有的,但再怎麼勞累,辛勞的母親農活兒回家,總會第一時間做好飯菜,簡單的粗糧淡菜,讓我們和爸爸吃飽。爸爸也是在與媽媽爭吵中,從來都是一個聽客,聽媽媽發完老騷訴完苦,偶爾回頂一句,也是保持語調平穩。那時不懂事兒的我們,總覺得媽媽嗓門大,得理不饒人,欺負爸爸。現在想想,在那個種地靠天吃飯,收成不一定理想,孩子正長身體,掙錢沒有門路的年代,吵架也許是為枯燥生活點燃熱情和希望的重要形式。父母吵架的模式,在當下,也是兩口子吵架最高層次。第一條,媳婦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覺得媳婦有錯,請參考第一條。

沒有條理和頭緒的為我的書稿開序,也是想表達隨性就好,生活過往40餘載,很多事情不見得記得清楚和準確,但,那滲入骨髓裡的親情,卻隨著年齡增長,愈加濃厚,如果說生活是一杯酒,我更願留戀和品味家鄉那杯親情酒,醉了夢鄉,醉了身體,醉了我前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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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真正愛你的男人,不會對你做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