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人偷了一大袋洋蔥,被人抓抓了現行,並送到法庭上。
法官提出了三個懲罰方案,讓這個人自行選擇:第一種是一次性吃掉所有的洋蔥;第二種是鞭打一百下;第三種是交納罰金。
結果這個人選擇一次性吃掉所有的洋蔥——聽起來比捱打和罰錢划算多了。一開始,他信心十足,可是才吃了兩三個洋蔥,他的眼睛像被火燒一樣,嘴像被火烤一般,眼淚鼻涕不停地流。
他說:“我實在是一口也吃不下了,你們鞭打我吧。”
可是,在被鞭打了五十下之後,他無法再忍受疼痛,在地上翻滾著躲避皮鞭。
他哭喊:“不能再打了,我願意交錢,我交錢。”
這個人事後成了全城著名的笑柄,因為他本來只需要接受一種懲罰,卻將三種懲罰都嚐遍了。原因在於他過度自信,先是高估自己吃洋蔥的能
力,又高估自己忍受鞭打的能力,結果做出兩個很糟糕的選擇,給自己帶來兩種額外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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