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多了相愛相殺的場面,感慨萬千。
不禁慨嘆,這婚姻破裂中的痴男怨女,曾經有多相愛,如今便有多憎恨。
對簿公堂,訴至法院,為了各自的訴求,拔刀相向。
惡語相向者有之,大哭大鬧者有之,相愛相殺者有之,爭權奪利者有之,傷心欲絕者有之。
人世百態,都在這婚姻的破碎中,展現得淋漓盡致。
那訴狀上寫的都是格式的文字,什麼婚前不夠了解,婚後矛盾重重,然後就是婚姻破碎,希望法院判處解除婚姻關係。
可多少人都忘記了結婚之前的戀愛期,曾經的山盟海誓,曾經的花前月下。
曾經可是異常相愛,甜蜜異常啊。
可為什麼到了如今的境地?
人心變了??
無法溝通??
移情別戀??
心如死灰??
原因種種,種種原因,正如當年看到的,婚姻如一座圍城,裡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
作為成年人,唯希望在做出最終的決定之前,三思再三思。
當然,對於那種人人口誅筆伐的,不人道的婚姻,還是儘快斷,舍,離,儘快止損。
畢竟,未經他人之苦,就莫勸他人之善,因為沒有任何一種痛苦能夠感同身受。
只是,有些感情,有些婚姻,可惜了,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