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21-2-5
我父親2016年3月被診斷為胃癌晚晚期,4月2日,先生和爸爸媽媽、哥哥妹妹一同回老家,4月3日先生接婆婆來南昌。
4月27日下午父親病情惡化,15:30,母親電話我,要我下班回家收拾衣物只帶小寶乘快轎回去,兩個大孩待五一放假再一起回去,看樣子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我知道情況不好。寫到這裡,我想到先生的惡語了,因為我一天的課,不方便聯絡快轎,我第一時間想到向先生尋求幫助,便給他打了個電話,告訴先生父親病情惡化,情況緊急,我又在上課,問他能否幫我聯絡一下快轎,先生不假思索地回了我一句至今讓我心痛的話:“我哪有時間?你從來不為我做一點事,就知道要我幫你,一點良心都沒有,該萬死的東西……”,我聽不下去了,加上辦公室有同事在,便默默地掛了電話。我知道,肯定是婆婆又揹著我在家向先生告我的狀了,婆婆來南昌短短二十幾天,告了好幾次狀了。
幸好是實驗課,我請實驗員肖老師幫我頂一下(中午和父親的影片,先生的連珠炮罵我,肖老師全聽到了),我流著淚,搜尋著大橋、修水、渣津、白嶺快轎師傅,一個個打電話,但都沒有當天回去的車了。想著婆婆的種種,我不放心兩個孩子,於是自作主張,全部請假,一同回去。我做了準備,如果先生不開車同我們回去,我就帶著三個孩子連夜打計程車回去(孩子小,需要我照顧,所以我不能開車)。
我立即登入學校的教務系統將調29日的課(也是實驗課)調至六月底,然後分別幫兩個孩子請假。再次跟先生打電話,不容先生說話,我搶先說出了我的決定,沒想到先生突然良心發現,竟然滿口答應聽從我的安排,並叮囑我下班路上慢點開車,家裡做好飯等我。下班後,我回到家裡,發現婆婆已收拾好她自己所有的行李物品,沒有跟我做任何的溝通,看樣子是不打算再來南昌了。父親生死未卜,我心很痛,吃不下任何東西,簡單收拾一下衣物,4月27日晚飯後,先生連夜驅車,我們回家。
後來我多次從先生的酒話中得知,婆婆控訴我三宗罪,婆婆幾乎控訴了兩、三年之久,全家人耳朵都起老繭了,唯獨我這個當事人矇在鼓裡。當然先生偶爾發脾氣時會說出來,大部分都是他醉酒狀態說的,那時我以為醉酒說的話是一派胡言,連自己的母親都誣衊,從此我特討厭喝酒,醉酒就是精神失常,非正常人,而我忘了酒後會吐真言。
我歸納一下,因為這些都不是婆婆的原話,都是先生酒後說的,原話我沒聽過,也沒人跟我轉述過。一宗罪,光知道幫別人帶兒子(我侄子),自己不生兒子;二宗罪,不給先生泡茶,沒幫先生洗衣服,只給外人(我侄子)泡茶,給外人洗衣服;三宗罪,不許她看電視。
這三宗罪在日常生活中,婆婆和我之間有一些交集,當時我以為是平時的日常閒聊,所以並沒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