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父母說他“人情冷漠”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骨肉親情指的是擁有同一脈血緣關係者,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姻親都能組成骨肉間錯綜複雜的親情。
但是,除此之外,雙方既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姻親關係,就是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依據雙方的情感厚度和廣度,既可以定義為骨肉親情,又可以定義為普通關係,所以,當一方出現意外離世時,在遺產分配上就比較複雜了。
浙江葉先生的妻子是一位養女,因為遭遇車禍後離世,肇事司機負全責並答應賠償158萬。
當賠償金談下來後,葉先生的岳父母找上門要求拿六成的賠償金。
葉先生認為妻子是岳父母的養女,不是真正的骨肉親情,而且岳父母肯定是把這筆賠償金給親兒子用的,所以不同意給岳父母六成的賠償金。
對此,網友們議論紛紛,有A、B兩種看法和意見:
A:生身父母大於人,養身父母大於天。雖然是養女,但是養父母的養育之恩更應該被重視,養父母要求得到養女六成的賠償金是情理之中。
B:按照法律辦事,養父母該得到多少就是多少。
網友們給出的都是比較理智的意見,這讓我想起曾經接到過一位女性讀者的傾訴。
2 他們都認為對方人情冷漠亞敏的丈夫在陪老闆應酬時喝酒意外身亡,公司共賠償了60萬元。
當時,亞敏35歲,帶著一個女兒,房子是公公婆婆給的首付,之後夫妻倆共同還貸,而60萬元在當下的物質社會里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但是,亞敏的公公婆婆認為亞敏還會再嫁,所以堅持讓亞敏把房子和賠償款轉到他們名下,以作為他們的養老費。
亞敏沒有同意,雙方大吵一場,人情也就此撕破,都在各種場合指責對方沒有人情味、人情冷漠。
最終,還是透過中間人,一紙協議調解了亞敏和公婆之間的矛盾:賠償金的一半為老人們的養老費,另一半作為亞敏女兒的教育基金。至於房子,將來由亞敏獨自還貸,所以再三協調後,公婆終於同意歸亞敏所有。
這樣的結果,大家都認為皆大歡喜。
但是,亞敏和公公婆婆的關係也很難再維持,又因為是透過協議來解決的,彼此更加認定對方人情冷漠。
亞敏認為公婆人情冷漠,是覺得他們毫不考慮孫女的血緣,間接上也就摒棄了兒子。
亞敏的公公婆婆認為亞敏人情冷漠,是覺得他們已經年邁體弱,唯一的兒子又沒有了,所以他們需要這筆錢作為晚年生活的保障。
3 人情世故既要看透,赤子之心也要不可無在我們所有的情感當中,最能夠源遠流長的情感,恰恰不是令無數人瘋狂和著迷過的愛情,而是靜水流深似的骨肉親情。
骨肉親情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讓我們知道自己來自何處和走向何處,僅僅這一點,就能夠填滿我們半生的空缺。
說到“人情冷漠”,相信不少人都是深有體會的,有的人甚至一提到就會導致內分泌失調,悲喜交加。
我們在評判一個人時,也喜歡以這個人對人情的表現來評判其社會價值和地位。
然而,我相信當一個人在人情上表現出冷漠時,不是因為天生冷薄,而是因為想交流或者曾經積極行動去交流,但是得不到對方的迴應或者得到是被邊緣被欺辱,於是選擇關閉自己,才漸漸成為親朋戚友口中“人情冷漠”的那一個。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輕易評判一個人“人情冷漠”,因為所有的過往都有可能組成現在的一切。
但是,在人際交往和情感中,絕大部分人都喜歡和在親情上表現忠厚的人來往,這是一份難以言喻的喜歡,但是能夠給我們的生活帶來腳踏實地的情感感受,借任何一種情感做字尾都是白搭。
人情冷漠者,看似是在保護自己,實際上它的後遺症很多,不僅會閹割各種情感關係,也會在人際關係上大多無所作為,導致無論是在事業和生活進步停滯,沒有太大的發展。
而那些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做到對骨肉親情不捨不棄的行為,在旁人看來可能是蠢到傻到無可救藥,但在本人的內心深處卻是最善良最奢侈的行為了。
那些說“我不喜歡人情太濃厚,因為那樣往往會給我帶來很多的麻煩,我不想麻煩別人更不想別人麻煩我”的人,也就是說說好聽而已。——因為,現實生活會告訴你,恰恰是因為這樣的人,人生路上遇到過的痛擊比人情濃厚者更多一些。
人情世故既要看透,赤子之心也要不可無。
我寧願選擇做一個有人情味的人,而不願意做一個“人情冷漠”者。
所以,我以為,葉先生在得知這筆賠償金後,於情於理都應該主動和岳父母聯絡,主動商討賠償金的分配事宜,如此岳父母也不至於責怪葉先生人情冷漠。
至於小敏的公公婆婆,唯一的兒子去世,自然對晚年生活心生恐慌,對小敏提出的那些要求也是情有可原,雙方一開始就想到以協議的方式解決,就不會責怪彼此人情冷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