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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以後,我分文沒要,雖然那個家裡,有我苦苦奮鬥留下的房子和我養了幾年的羊群,但是我一分錢都沒拿走,只帶走了隨身衣服,因為那時我想,這些東西都留給孩子,離婚以後獨自一人來到了陌生的城市,打過工,在工地撿過廢鐵修過舊磚頭,後來在一個小早市擺了個攤位賣菜,因為那時我要維持孩子在高中一週200元的生活費,就這樣幹了兩年,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比我小5歲,人挺好,對我也好,也能幹活,就是沒錢,我倆貸款買個小貨車,下鄉收菜回來出攤,收入夠用,我倆有了自己的寶寶,為了二寶,我們更加努力了,他去年突發其想的,把小貨車賣了,買了個4米二的貨車,當時我不同意,可他大男子主意,非買不可,車提回來以後,開始還是下鄉收菜和瓜果,後來他就用這個車配貨跑運輸,沒想到2020年,年初疫情爆發,各種行業受到衝擊,市場不景氣,運輸方面也不好,各種困難一波接著一波,我開始了底頭借錢來結決車貸住房和二寶在老家的一切開銷,因為不知怎麼回事,我倆像中個某種詛咒一樣,手裡剛有點餘錢就會有不順的事發生,總之就是留不住錢,一樣一樣的事情弄的我快崩潰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的命運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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