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讀完的第三本書裡面涉及到了記憶的相關技巧,尤其是對方的名字,我特意關注了一下這個章節的內容,可能是沒有往心裡去的原因,見過一次,甚至是深度聊過一次的人,過一個月不見面就會忘記。
最近這種情況似乎更厲害了,發展到以前很熟悉的人,最近半年沒有見過面或者聯絡過的話也會一下子忘記對方的名字。
以前寫過名字是除了吃飯,睡覺這些必備的東西之外伴隨一個人時間最長的,貫穿了一個人從生到死的歷程,如果你和一個陌生人只見過一次,時隔幾個月甚至半年之後再次見面,對方依然可以喊出你的名字,你什麼感覺?
肯定會有種滿足感,是被人尊重的滿足,尤其是在你眼中對方身份比你尊貴一些的時候。
名字被人記住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
聊個玉面飛蟲的事情,他之前外地出差在某個省會城市的休閒會所裡招待客人,差不多帶了三天的時間,和會所的領班熟悉了。差不多過了將近三年的時間了,前段時間這個城市的一些客人過來,酒桌上氣氛很好,聊天的時候無意中提到了這個會所,客人表示這個地方很熟悉。
玉面飛蟲說,領班是不是某某某?
客人說,對對。你等著,我這就給她聯絡。
電話打通了。
客人對領班說,妹子,我在外邊喝酒呢,碰到你一個熟人,你猜猜是誰?我給你個提示哈,是某某市某某縣的。
玉面飛蟲聽得全神貫注,看上去有些擔心對方叫不上名字。
就感覺領班猶豫了2秒左右,就問了一下是某某哥嗎?
眾人哈哈哈大笑,就因為對方記住了一個三年沒有聯絡過的名字,瞬間酒席的氣氛達到了頂峰,主賓盡醉而歸。
咱那個佩服,真厲害,能成為領班確實有其過人之處。
書裡面對於記住對方名字就一個辦法:名字聯絡形象,然後具象化。
簡單來說,你要認真觀察這個人和其他的人有啥不同?找出他個人的特點,然後用編故事的方法把這個特點和他的名字聯絡起來,反覆在腦海中過幾遍,由於個性化的特點和個性化的故事就很容易記住一個名字。
比如:魯智深,一個帶著佛珠的酒肉和尚,可以記憶成,愛吃滷肉沒腦子喝酒還很深的和尚。
講真的,這個方法以前倒是嘗試過,當時記得還是挺清楚的,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有一定的隱患,一個人姓王長的很像猴,我就按照孫猴王記得,結果時間長了,見面之後,喊人家一個孫老闆,場面稍許有些尷尬。。
巧記是方法,用心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