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玲和男朋友是大學同學,但不是一個專業。他們的認識源於大學即將畢業的實習期,當時學校統一為大家安排的實習單位。當然分到同一單位的還有其他幾位同學,大家看都是一個學校的就商量在一起合租了房子,男生和男生住一起,女生和女生住一起。
所謂的日久生情就發生在他們身上,在一起合租的第二年他們戀愛了,但問題也隨之發生了。在一起的半年後男朋友帶她回家了,但未來婆婆卻沒有看上她,當著她的面就說:“你個子太矮了,跟我兒子不配”。閨蜜說:“她當時心裡百感交集,她自己兒子也不高,還嫌棄我了”。說到這裡大家肯定好奇他們各自的身高,我閨蜜158cm,男的163cm。當然這次會面就不歡而散了。
後來男的回家就再也沒有帶過我閨蜜,都是一個人偷偷回去,而且再也沒有在我閨蜜面前提過他的父母。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突然有一天閨蜜發現自己懷孕了,一般這種情況結婚肯定會被提上日程但並沒有,無奈之下閨蜜只好做掉孩子,男的也極力支援她做掉孩子,並沒有和自己的父母商量。就這樣,閨蜜做掉了她生命裡第一個孩子。因為沒有結婚,沒有流產假,做掉孩子的第三天她就上班了。那段時間閨蜜從100斤瘦到了70斤,整個人都脫像了。
做掉孩子的閨蜜對夫妻之事產生了恐懼,她害怕對方觸碰她,一次兩次可能沒事,哪個男的能忍受長期這樣呢?就這樣兩人最初在一起的熱情慢慢冷卻了下來。終於有一天男的以工作為藉口搬出了共同的合租房,和他的同事住在了一起。合租房從來不讓我閨蜜去,說不方便,後來我閨蜜從他的同事那裡得知原來合租房裡還有一個女孩,他對那個女孩是存著心思去。就這樣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徹底爆發,閨蜜毅然決然的提出了分手。一開始男的並沒有當回事,當閨蜜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絡方式時他慌了,四處求助平時跟閨蜜要好的朋友,希望大家幫他勸勸閨蜜。可能我是唯一一個沒有給他面子的人,在他找到我時我都沒有聽他講話就直接說:“我支援她的決定”,他灰溜溜的就走了!
我勸閨蜜說:“這樣的男人絕對不能留戀,他並不愛你,在你和他父母之間他明顯偏向他父母,本來他媽媽就不喜歡你,你即使跟他結婚了你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在你懷孕時他都沒有一個男人該有的擔當,你還指望他以後有擔當?在你們還沒有分手他就惦記上別的女的了,你能指望他為你潔身自好?早日離開早點解脫。”我們另外一個比較傳統的閨蜜卻覺得兩人既有了夫妻之實,以後再找怕別人知道你的過去,怕別人嫌棄,以後想找一個真心對自己的怕是困難。她覺得應該原諒男的,畢竟他沒有真的出軌。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