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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和劉先生相識到現在已經十三年了,相識的場景還歷歷在目,孩子卻已長到十來歲,歲月真的是把殺豬刀,可這把刀子沒有在我和劉先生的愛情上下手,還讓我們相愛如此多年。

和劉先生的相識於2007年12月24日,那時不愛讀書了,就喜歡去網咖上網。12月24日從北大街的教堂回到租房子地方時,已是下午四五點了,天有些暗,網咖的招牌已經亮閃閃的。回家也是一個人,抬腿就進了網咖,玩了一個小時要走時,在吧檯看到了劉先生,個子高高的,瘦瘦的,眼睛不大但感覺就是笑嘻嘻的。那時候的顏值還挺抗打,最起碼給個90分以上。看見門口有個招收銀的牌子,我就鬼使神差的問了一句:“我可以應聘嗎?”劉先生說:“你滿十八了?感覺很小呀!”我神氣的說:“不要小看人,我十九了,拿出了身份證證明。”彼時朋友給我安排的工作過了元旦就能上班,我就在劉先生那張帥帥的臉 下當了網咖收銀!

第二天白天正式上班,劉先生教我怎麼操作,怎麼給客人開機關機,回頭時就問了一句:“你哪裡人?”我回到:“xx,和xx離的可近了。”劉先生用土話回了句:“你是哪個村的?”原來碰到了老鄉,想想自己多餘的那句回話,恨不得當場有個地縫磚下去。中午的時候吃飯,劉先生幫我買了飯,說是請老鄉吃飯。我也沒好意思拒絕,不過想的是我得回請了,從小到大父母教的最多就是,女生不能隨便佔人便宜。

我們上班是上二十四小時,休息二十四小時。第一個班下了,趕緊回請人家吃了早飯,還人家人情,這才踏實了。因網咖離的住的地方不遠,就走著回去,沒想到他也跟我同方向,原來我們住處離的不遠。就這樣我開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打工,歲數小也不懂得談戀愛,就是覺的和個帥帥的男生上班還挺舒服的,帥哥還會關心我。要不說小女生最好哄呢,一點小恩小惠就覺的是好人了,我們就這樣不甜不淡的處著。他請我吃頓飯,我肯定會給他回一頓。堅決不佔人便宜!

關係拉近是因為發生了一件事,在我兩上班的時候,丟了一臺電腦,這對於兩個連二十都沒滿的小孩子眼裡真的是天大的事情了,先是報了警,不好查,那個家沒監控,後來商量的我兩出錢自己賠,下班不回家,只能在那商議和等警察叔叔的問詢。好幾天也沒進展,我兩關係到是跟坐了火箭一樣飛速發展,估計是同病相憐,又是老鄉,所以劉先生表白時我考慮了一下就答應了!

這就是我們故事的開始,以後我會慢慢寫出來我們這十三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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