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家庭關係我帶媳婦從農村老家去縣城租房子開始擺攤生活,老婆在出租屋裡負責兩個女兒生活,二女兒幾個月大,我一天能掙一二十塊錢,不過覺得生活的挺好,那年應該是92或者93年冬天那是臨近春節的日子,是一個下午,在路邊一個三歲的女孩哭著找媽媽,有時拉著過路的女人喊媽媽,就在我攤位跟前,我俯下身問女孩你媽去哪了?她說要找媽媽,我當時沒有想太多,攤位也不管了,抱著女孩去了建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了我,我說我撿了個女孩,民警給我登記完後說你把女孩先抱回去照看著,有人找了第一時間給我聯絡,我說我男的沒法照看,我大街上還有個攤位沒人看,民警說臨春節就他自己值班,有情況還要出去,這孩子他不方便看,說的比我還國難,我只好把她帶回我的住處,女孩一直哭,要找媽媽,無奈我讓媳婦照看著孩子,我又跑到大街上沿途見人就問有沒有找孩子的,最後找到大北關紡紗廠聽說有找小孩的,我突然有了希望,在家屬院口問,還真找到了失主的家庭,言談中瞭解了大致情況是,女孩爸爸被人打死了,女孩母親上班掙錢,女孩和她哥哥有爺爺奶奶照看,和哥哥出來玩與她哥走失,哥哥回家後不見了女孩,這才尋找,他們是一直沿北關河堤尋找,奶奶覺得沒照看好孫女,兒子又不在人世覺得和兒媳婦沒法交代要尋短見,當時他們只好求助附近的姑父尋找,最後她姑父和我去我租的房子把女孩接走了,臨走邀請我我晚上去飯店吃飯,我拒絕了,第二天她媽媽去了我那裡帶了禮物表示感謝,說一定要見見我們,後來聽說女孩母親改嫁人,我來鄭州13個年頭了,女孩現在也二十多歲了,也該嫁人了,也可能已為人母,也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不管怎樣還是希望她一輩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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