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邂逅,黃榮與郭進相識,黃榮被郭進的溫文儒雅徹底打動,兩人感情迅速升溫,沒多久就領證結婚了。好景不長,婚後郭進就像是換了個人,溫柔不在,動不動就對黃榮惡語相向。一天兩人又因為一點小事爭吵起來,郭進盡然獸性大發,對黃榮拳腳相加。但是郭進馬上跪著祈求黃榮原諒,保證不再動手打她。黃榮心軟,就原諒了他。家庭暴力這種事情就不能有第一次,從那以後,郭進經常是一言不合就動手打人。面對這樣的家庭暴力,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從大量的家庭暴力案例以及法律規定來看,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包括報警記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所以在遭遇家庭辦理後我們要這樣做:
1.及時報警,做傷情鑑定
2.向基層婦女組織求助
3.及時去醫院治療
4.錄音錄影
5.向鄰居,親朋求助
6.向村(居)委求助
7.依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遭遇家庭暴力千萬不要像黃榮一樣選擇原諒,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