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相愛過的人,分手以後都會怎樣呢?
有人說,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甚至表示還可以像親人一樣,請原諒我的狹隘,當初選擇分開,不是你傷了我,就是我負了你,怎麼可能見面暖洋洋?怎麼可能雙目坦然相對?怎麼可能沒有怨恨和哀傷?怎麼可能忘卻透心的涼涼?
你們有選擇分手之後重新做回朋友的權力,我也有不要這樣友誼的自由,不為其它,總感覺這種關係怪怪的,就像一根卡在喉嚨的刺,不上不下,時刻膈應著你。
如膠似漆想當年,曲終人散終有時。
我想大部分人的選擇應該是從此做回陌生人,你走你的路,我過我的橋,也不用再聯絡了。也許分手後,我會恨你,恨你的無情,恨你的絕義,恨你的背叛,恨你的勢利,恨你的冷血……但我想我會選擇堅強,選擇面對,選擇轉身,選擇重啟。也許分手後,我會想你,想你的溫柔,想你的樣子,想你的情話,想你的誓言,想你寫的信……但我不會再去找你了,我會選擇沉默,選擇遺忘,選擇發呆,選擇喧囂。我知道,從分開那天起,我們之間便再沒有承諾,也不存在任何責任和義務了。
我們從此不說話,不聯絡,不接觸,不打擾。
她要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但並不妨礙我把最真誠的祝福送給你,我希望你過得好,只是不要讓我知道。因為我怕心生嫉妒,更怕我自己難過,我怕受不了這種莫名其妙的情愫。你可以說我拿得起放不下,你可以說我不夠大度,是的,我就是這樣子一個人,你可以在另一個平行空間兀自幸福著,那不就挺好嗎?為什麼要用你的幸福來折射我的落寞,為什麼要用你的美滿來奚落我的失敗,為什麼要用你的閃耀來貶低我的平凡。
我自平凡,這是我的命運,我的道路。
你自幸福,那是你的人生,你的福報。
我不曾奢望和你站在同一處山坡,也就不再用你的標準來衡量我的生活,更不想把我的訊息再次帶給你,汙染你的視聽。
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放手
同樣的,我過得不好的時候,不想讓你知道,因為不好意思。
就算我過得還算不錯,我也不想要讓你知道,以免像去炫耀。
無論是好是壞,都不想再讓你知道我的訊息。
過去了的人,沒有再打擾的理由。
失去了的風景,沒不必再次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