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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相識於我大學畢業那一年,2012年,但是由於工作關係,我搬到了另外的一個城市,我們的網戀是在2014年底開始的,2015年7月,我來到他的城市找他,我們同居了半年,2016年2月13,我們領證了。領證前幾天,他說,我們去把結婚證領了,我說好啊,我讓我爸爸把戶口本寄過來。婚禮計劃年底舉行。就這樣,沒有彩禮,沒有房子,沒有車子,沒有見我父母,我們就結婚了。

婚後他對我和我的家人特別好,我說結婚我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是以後你掙的錢都要給我當做彩禮。生孩子之後,對孩子盡心盡力的照顧,幫忙分擔家務,工資按時上交,雖然我們也會有摩擦,但是都會相互理解,馬上就是結婚七週年了,但是我們好像並沒有什麼七年之癢,只想好好工作掙錢,養好孩子。

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們有車有房,有孩子,有工作,雖然現在還還債房貸,但是我們相信,未來可期,只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好日子總會來臨。

所以,結婚一定要看這個人是否願你和你一起努力,一起進步上進,一起維持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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