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道理,超過一百萬的利益,足以引發兄弟反目,我今天講一個兄弟反目的故事,是我聽來的。十年前,哥哥有錢無資格,弟弟有資格無錢。一頓小酒後,雙方同意,哥哥買後自用,弟弟出個名字。那個房子也不大,大概是80平米左右,內環線。十年之後,利益多了600W,於是大家想法不一樣了。哥哥的意思是,過戶費很高,節約一點。等自己孩子大學畢業拿到資格再過戶,一步到位,所以拖了十年。弟弟的意思是,我孩子也買不起房子了,你當哥哥的條件好,就當贊助我一把,把房子原價給我算了。哥哥兒子拿到資格,弟弟拒絕過戶,矛盾爆發了。 後來,打官司了。哥哥說,自己買的,協議,發票,轉賬單,一應俱全。弟弟說,是找哥哥借錢買的,協議是原來想幫哥哥代買而寫的,後來是自己買,協議就沒落實,應該算作廢了。這事情折騰了好幾年,我的意思是,代持是個很麻煩的事,人心會變的,儘可能自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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