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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八歲那年,媽媽跟一個有婦之夫走了,剩下我跟著爸爸過,爸爸後來再婚了,我跟繼母的關係一般。但我媽的事對我影響很大,讓我痛恨那些插足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也讓我把自己的心封鎖住了。

我到社會工作,也談過兩次戀愛,都是比我年輕的女孩,但沒過多久,我跟她們分手了。我也沒多難過,反正覺得不合適就不要勉強。直到我在公司認識了阿秀,她比我大幾歲,但外表柔柔弱弱的,一見到她,我就對她有一種愛憐的感覺。

我不介意她比我大。我們開始談戀愛,她給我從前那兩段戀愛沒有過的感覺。我對她很依賴,著迷。當我對她的感情越來越深的時候,她卻告訴我,她已經結了婚,有一個五歲女兒,因為丈夫經常對她家暴,所以她才離開家鄉來到這裡工作生活。

我聽了她這些話,內心極痛苦,我本是最痛恨第三者,自己現在卻成了第三者。我勸阿秀離婚,然後,我們結婚。她不同意,她不想女兒這麼小沒了爸爸或者媽媽。

我考慮了一段時間向阿秀提出分手,她卻死活不肯,就這樣,我倆在這段感情中糾纏著。後來,阿秀辭職去了另一家公司。我倆見面越來越少,談話也越來越少。我感到奇怪,一次特意去她公司接她下班,沒想到,她竟冷淡地跟我打了聲招呼,就上了一個男同事的車。

經過了解,我發現這個男同事有老婆,而且跟很多女孩糾纏不清,我怕阿秀被那男的騙了。好心提醒她,她卻叫我別多管閒事,還拉黑了我。

當時我氣壞了,為什麼我媽是這樣,阿秀是這樣,明知道人家有老婆,還是要插足別人的家庭?我突然覺得自己是那麼軟弱無用,八歲的時候不能留住自己的媽媽,現在也不能留住自己的女朋友。而她們卻都甘當第三者。

不過,經過一段時間的靜思,我慢慢學會放開自己的胸懷。有些人,有些事單憑一己之力是很難改變結果的,倒不如放下這些心中的包袱,重新去過自己喜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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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易經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