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習慣了左手講故事右手寫人生的節奏,沒想昨天的左手故事被禁,於是今天決定順手來篇人生,不帶停頓那種,一路下來,甚是痛快。

人至中年,對文字更有些親切感,遂發現,雖然對它已不再擺弄十數年,但骨子裡顯然是帶著幾分偏愛的,不然肯定不存在重提。

近來提筆,很可能是屢屢觸及世人和社會的那點不怎麼冠冕堂皇的東西,於是發現按著思維一路寫下去,十篇竟然得有得八篇都不能見光。發現這個問題後,繼而退求其次,也學著摸些規矩,然而這麼一來,竟又發現自己這麼做著實痛苦,因為這字一改,自然就有了些奴婢的樣子,自己原本因文字帶來的那點快感就會消失的一乾二淨。

按叔本華的觀點來說,人的滿足感是來源於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這種感覺的來源是由內在精神來決定,而外部因素只不過是偶爾的刺激分子。對大哲學家的觀點,我可真是打心底認可了,人痛苦的根源的確是由內裡的蒼白和對慾望的執著所致。我把自己喜歡的東西拿來要去適應規矩,就成了變相的扭曲,這樣就導致自己的行為變了味道,所以自然就得痛苦。

為了檢討自己的這種心理,我這些天又開始讀叔本華,發現的確是自己的問題。面對一個自己真心喜歡的東西,要的是它帶給你精神上的享受的功效,千萬不能將之當成與外界聯絡的工具。因為愛好一旦變成紐帶,就牽扯到社交,而社交,是一個人淺薄脆弱而不夠強大的對外物的惶恐追求——所謂社交,也不僅僅侷限於人與人,只要是自己和外部有接觸在我認為都是社交的一部分。我雖卑微,但好歹也不至於需要去靠些酒肉走出去交朋識友或者說要跪舔乞求什麼東西這樣的行為去給別人增舔好感。年輕時候,那樣的事自然是幹過的,但回過頭來發現毫無作用,痛苦反倒是越來越深,那些無聊的行為舉止除了會損壞自己的身心健康,實在一無是處。人到了中年算是醒悟了些,能正正經經的面對孤獨,才是一個人能在短暫的生命歷程裡學應該重視的事,幸福的來源,需要享受自己強大的內心帶來的那種隨心所欲的愉悅,而不是去稀裡糊塗尋些表面上的歡樂。僅管我離這種境界很遠,但我還是覺得這才是生命該擁有的樣子。寫到這,我又想再多一句口舌,那些一直在慾望的痛苦裡煎熬的人,其實應該多少看點哲學,不然,到死也難有一絲欣慰的感覺。內因的問題不解決,人就是一個為慾望所控制的可憐蟲,人生也就只有一輩子戴著鐐銬去蹣跚而趴,任你坐擁萬貫家財,也只會在無聊和空虛中死去。

在我們看來,人類世界之中的偉大建立者們都是憂鬱的,尤其是偉大的藝術家們,。但仔細一想,我們還是不能用這種單一的線性思想去看待這現象,因為在看這些現象的時候,我們往往是處在自己的角度上去審視,很明顯這是一種謬誤,要不然就不會有“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這種至理名言。如果我們是對的,那末創造真理的就應該是我們這些普通大眾,但人類的歷史告訴了我們答案,我們世俗的普羅大眾其實一輩子都沒有和真理搭上半分關係——這句話說出來很討人嫌,但摸著良心去認真想一下,你這個俗人有什麼事蹟給人類文明的發展增添過一根柴火?

接著偉大藝術家這個話題再往下講,我們認為他們痛苦其實只是我們的線性認知,這種認知在我看來絕對有著嚴重的事實偏離。明朝有一位大才子叫徐渭,他是中國歷史上屈指可數的全能型人才,無論軍事、文學、書法、繪畫等方面都達到了世人無法觸及的巔峰,但我們看到的卻是這樣:他很可憐,一輩子鬱郁不得志,一輩子受窮困阻撓,他的生活是普世價值中最失敗的活法。我說的這些大致就是我們凡夫俗子的內心看法。可是一有這種看法的時候,我就好會疑惑,徐渭先生真的不明白世俗的這些淺顯道理嗎?一個如此傳奇人物會對最普通的事物都搞不懂麼?這麼一疑惑,我算是明白了,答案顯然不是我們想的這樣,一個人只要他所追求的理想到了精神層面上,他們的通達就已經超越了世人的N倍境界,繼而,對於我們普通人這種淺薄的身體享受的低階趣味,也就根本無法給他帶來什麼快樂了。這種昇華後的偉大靈魂,已經強大到只願意去精神海洋的世界中遨遊,我們再用普世價值去看,自然就成了我們自己認知上的錯誤。類似的例子很多,比如哥白尼,比如布羅諾,比如我們的上古英雄刑天(刑天舞干鏚,那是何等的威武!)……偉大的人物,從來不會因為自己的追求去迎合醜陋的世俗。

又比如說讀書,近來我也發現,其實書也不必看的太多,最好的閱讀方法是化繁為簡,找基本能對思想有所幫助的書籍來看就夠了,貪多其實也是慾望的表現,那樣會讓自己充滿矛盾,這和將軍打仗一樣,兵貴精而不再多;又如吃飯,多了容易消化不良,搞不好還得買健胃消食片,所以不能為了口腹之慾搞得自己大病一場,非要愚蠢的去做這種事,只會讓人得不償失。

在這一兩年之中,我認為我庸俗的過分,所以痛苦也是無比的多,就前段時間還在一直遭受這種折磨,直到近來遮蔽了社交,肚子跑出去看了諸多忙碌的眾生之相,我才從煩躁中漸漸找到一些靈感,人也變的沒有了那麼多矛盾。

前兩天我在寫自己的殘,其實我就發現了自己的變化。我在那篇打著中年男人的幌子裡寫自己的故事時,內心就很平靜。以前我自己是不願意有文字觸及自己生活的,因為我覺得這種慘事重提只會讓自己平添煩惱,這樣的刻意迴避直到去年底才出現了突破。

客觀存在的東西,人是不能把它搬掉的,它既然在你生命裡出現,就得正視,可嘆我以前不會有這種心理,就如同殘疾人嫌棄自己沒有健全一樣的還會有些自哀。人生已苦,再揣著這麼一個包袱,人變進一步累的夠嗆,為減輕這些心裡負擔,害得我自學了好長時間的心理學,後來發現依然沒用,心理學只能用來解決別人的問題。近來偶然如同頓悟,拿起枯燥的哲學來一看,才明白箇中的道理。一切事物的好壞只是源於自己的認知境界的高低,你當它是魔,它自然就有魔性的一面;你當它是上天給予你的磨鍊,你就又會發現它所帶給你的勇氣,只不過是你自己忽略了它的功效而已。明白了這一點點道理,我開始正視自己,平平靜靜地用文字將它鋪了開來,嗯,原來也就這麼回事,我開始有些感謝苦難,沒有這些東西,可能也不會有我現在的輕鬆,我可能就一輩子在我的失敗之中哀怨自憐,形同那些幽怨的淺白。

解決了這個問題,的確是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輕鬆,寫字也順暢得多了。這時,我就明白了快樂是自發性的心裡自建,而不是去靠外力來給自己進行推動,於是,我寫字就圖書寫過程中的愉悅,而不會去想它能不能見諸於世這樣的事,因為我已經認可自己,自然不需要那種依靠別人的肯定的外力因素。

自己度過這麼個過程,就不妨再說說文字修改這樣的事。我常常看到有人抱怨,自己辛辛苦苦寫的東西沒人看。為此他們很是痛苦,開始變的急躁,甚而憤世,繼而放棄。我在想要是這些朋友像我一樣寫十篇要被封八篇,那都不能碰了的,但我現在就不會焦慮,也不會去修改,能過就過,不能過就算,還有寫了之後有人看無人看我也沒太在意,因為我更在意的是寫字那個過程的享受。嚴格說來,出現這樣的焦慮還是自己出了問題,這問題就是我所說的把自己的追求建立在需要靠外力肯定之上去了,這種情況說明一個情況:第一,你沒有享受到你擅長的東西給你帶來的快樂;第二就是這個東西可能不是你心裡真正喜歡。

我說的這個東西可以泛指一切,不惟文字。因為你一旦真喜歡一個東西,你和它的互動只會給你帶來快樂才對,而你和它互動感到洩氣,那是因為你只是把它當做了連線你和外界的一件工具,所以你對它的喜歡是假象,根本的原因在於你其實希望的是獲得外界的喜歡,而不是喜歡你在做的事情。表現在文字上,就是你寫文章不是你真正喜歡文字,而是你想用你寫的文章獲得外界的肯定。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寫文字了的,因為那樣你得不到快樂。我相信人類世界裡的每一位偉大的作家絕對不是為了要獲得別人的喜歡才去寫他的文字,他們寫字為的是享受自己的獨立思想所帶來的快樂。

如果真的喜歡文字,應該明白其實寫字為生是一件最不會快樂的事,因為懷著這樣的想法,你的東西就像商品一樣需要接受形形色色的顧客來挑肥揀瘦,你就會活的像奴才伺候主子,你做的再好也有主子有意見。我不敢想象,要是魯迅先生寫雜文的時候也還要去想我罵了誰會怎樣怎樣,誰喜歡誰不喜歡這些破事的話,他斷然也不會有寫字的願望。如果真的喜歡文字,就應該想想這個問題,你不是在伺候別人,自然不需要他對你喜歡不喜歡。別忘了,許多偉大的著作造就者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全職作家,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脫離實踐一輩子泡在字裡行間的人,在古代不是史官就是思想家,沒有作家這種說法,再說魯迅先生,人家的職業也是教師。至於時下以文字為生的所謂作家,我只能說他們頂多只是做著漢字搬運工的事,和我們在市井裡買菜的意義並無二致,偉大的作品,不是靠販賣和迎合就能造就,你只需防止這些人販賣文化垃圾則可。

寫這篇文字,主要是覺得自己近來有所開悟帶來的愉悅所致,同時也對哲學這種東西獻上一點敬意,感謝它能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光亮,讓我在渾渾噩噩中得以醒來。人的一生,不能將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當成工具,除非,你不想擁有那點僅剩的快樂。

3
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30不結婚,並非你沒錢,不夠帥,而是話沒說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