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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在我工作之後找的後媽。他們領證之前我從未見過面,就是一天早上突然來和我說要去領證。我後來很後悔沒有問怎麼認識的,對方是什麼情況,然後給我自己增加苦惱。

剛開始大家都是客客氣氣的,一見面就給我了2000紅包。那時候是快過年了,過年之後去上班,我就每週回一次。作為父親,出於對女兒的疼愛,把3樓陽光最好的房間給我。然後有一天我回家,突然發現我床上的東西移到另外一個房間,自己生悶氣就沒有過夜回到工作地方的宿舍。後來我有一天回來,碰見了後媽,就說我們換個房間,並不是以詢問的態度來的。我就自我安慰,我反正平時也就週末回來,換就換吧。我堂姐問我房間怎麼換了,然後也用自我安慰的想法說給她聽,並沒有說太多。

2019年4月14日晚上我腳骨折了,打了石膏沒法上班,然後我就回自己家了。那時候我爸在上班,就給我後媽買菜的錢。把電飯鍋放在3樓燒,然後用一個燉鍋燉著肉。我爸很喜歡吃白蘿蔔,然後燒的是我爸喜歡吃的菜,白蘿蔔燉肉。實際上我是不喜歡吃的,然後我就只和我男朋友說。也沒和我爸和後媽說啥。後媽那時候白天是不在家的。有一天中午,沒有給我燒飯和燒菜,我沒有打電話給我爸和後媽,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讓男朋友的親戚給我送飯送菜來給我吃。我和我爸說,我要不去姑媽家吧,我姑媽整天在家方便照顧我。我爸就說我是不是傻的,家裡又不是沒有人。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我有後媽在幹嘛要去姑媽家。可是我爸完全沒有給我考慮。第二天我就讓我男朋友接我出去養腳了。就這樣養了一個月,期間我爸打了一個電話問我在哪裡。我回答了。再讓我選擇一次,我還是會這樣選擇的,我覺得我沒有錯,我總不能讓我自己餓死吧。這件事情就別人問我的時候我的回答。

其實我已經給了我自己很多心理安慰了。我感覺不是我玻璃心,而且確實後媽自己存著私心。後續還有很多小事情,累計的多起來我就煩,一點都不想回家,不回家又要說我沒良心。活著幹嘛都不知道。都說後媽不好當,當後媽的子女就好當了嗎?

我就勸那些結婚的要慎重,不是說小孩子生下來就沒沒事了。也要看你能不能給小孩子完整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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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人是一定會成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