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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以前在談如何保持家庭和諧的文章裡,曾簡單論述過。因為這是一個既老掉牙,又常說常新的問題。

我以前寫過幾篇有關家庭關係的文字,根據大多數有類似問題家庭關係的處理辦法,我的態度很明確:兒子是維護父母和媳婦關係和諧的關鍵人物。想想看,公婆和媳婦本不認識,只是因了兒子和丈夫這個雙重身份的人,才把他們牽扯到一個房簷下生活。如果公婆和自己的媳婦關係不好,做兒子也好,做丈夫也罷,都逃脫不了干係。

之所以這樣說,主要是由兒子在家庭中的特殊位置決定的。對於父母,是兒子,血親,結婚前最親的人;對於老婆,是丈夫,雖無血親,但結婚後卻成了感情最深,心裡最親的人。正是因為這個承上啟下的特殊位置,才使兒子在維護家庭和睦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然,也正是因為這個特殊位置,如果不能發揮好溝通橋樑作用,又會使其成為夾在父母和媳婦中間的“出氣筒”。但是,只要做到這些,就會預防和減少父母與老婆的矛盾。

一、要履行好兒子和丈夫的雙重責任和義務。就是因為有兒子和丈夫的雙重身份,就要盡到做兒子和丈夫的雙重責任。首先不能因為娶了媳婦忘了娘。這往往是在兒子結婚後父母給對兒子說的最多的一句話。一家人同住一個屋簷下,不可能鍋沿不碰馬勺,尤其是當公婆與兒媳婦有了矛盾糾紛,做兒子的如果只聽枕頭風,便對父母不滿、斥責,甚至打罵,這隻會那就是嚴重不孝,不德,甚至違法。這種做法是萬萬不能的。其次,也不能只聽父母一面之詞而對老婆予以斥責甚至打罵。這種做法,看起來是孝順父母了,但對老婆也是不公平的,會傷害夫妻感情的。

以上這兩種做法都是沒有心胸和氣度,也是不聰明、不智慧的。第一種只會加大父母對媳婦的不滿,因為他們會認為是媳婦搶走了兒子,兒子也隨老婆變心了,加劇父母的不安全感。這第二種做法,會使老婆覺得丈夫之所以這樣,完全是公婆挑唆的,會認為公婆為老不尊,看不得兒女過得好,便會更加忌恨。

二、無論對父母,還是對老婆,都要有自己的“隱私”。這裡所說的“隱私”,就是指:如果屬於你們小兩口自己的事,就不要像個媽寶,啥事都給父母講,尤其是老婆對公婆不滿的言行,更要作為隱私,千萬不能告訴父母;反之,如果是屬於你和父母之間的事,尤其是父母對兒媳不滿意的言行,既不要像個炮仗沉不住氣指責質問老婆,也不要認為給老婆說了也沒事。一定也要作為隱私,千萬不能告訴老婆。

而且,不僅僅限於做到以上這些,還要學會做有情商的男人,有意識的為父母與老婆之間(尤其是婆媳)互相“美言”、“說漂亮話”、“做添彩的事”。比如,恰當時候,可以分別向父母或老婆傳遞一方對另一方的讚譽、感謝或歉意。還比如,適當時候,買一個禮物送給父母或者老婆,並說明是她們一方送給另一方的……等等,類似這種穿針引線、為雙方增加好感們和事佬的話和事,應該多說多做。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說假話”、“做假事”的動機是善良的,效果是美好的,是男人智慧的體現。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的和諧都是有積極推進作用的。

三、如果有條件,父母和兒女儘可能分開居住。原因很簡單:距離產生美。客觀上,只要不是住在一個屋簷下,就會減少不必要的接觸,沒有接觸也就勢必減少了矛盾。主觀上,經常不見,反而會經常想起對方。即使偶爾見幾次面,雙方也都能較好剋制和管理自己的情緒。因而便產生了美。

當然,如果沒有分開居住的條件,只要按第一條、第二條做到,同樣會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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