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民實現了物質生活的富足,便開始追究追求更高層次的生活幸福感。
什麼是幸福,沒有統一的標準。每個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不同,幸福的標準也不同。婚姻家庭是人類社會的最小單元,婚姻家庭關係的和諧就決定了所有成員的幸福。
締結婚姻組建家庭一定要建立在感情基礎之上,無論是女方及女方父母還是男方及男方父母,給予更多理解關愛少一點挑剔和防備。選擇時認真仔細,考慮雙方乃至雙方家庭方方面面的契合度,選折後多些負責與包容!
婚後生活中,成員多些寬容信任。家庭也要經營,不僅物質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
都說離婚難,都說這是對女方或者對男方的不公平。筆者認為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是最沒有辦法的辦法!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不要為了目的而結婚,不論婚前還是婚後要保留自己,經濟和人格的獨立!用自己的魅力吸引對方,而不是控制掌握對方!
用心愛對方,愛家庭的每個成員!小輩敬長輩,長輩也要愛小輩!現在,很多夫妻離婚不是夫妻兩個人過不下去了而是老人家以為自己孩子好,看不上對方,死命拆散兩個人!其實,受傷最大的還是夫妻,要是有孩子便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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