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我去年12月底與妻子協議離婚了,撫養權歸女方,我不用付撫養費。因為孩子是抱養的,前妻又無生育能力。協議離婚的條件就是孩子必須給女方撫養。現在女方在廣東打工,無力照顧孩子,將孩子寄養她姐姐家附近讀書,她姐姐.姐夫是雙職工要上班,沒空照顧。況且她姐姐還有一個半歲多的嬰兒還需要孩子外婆照料,而孩子的外婆又帶一個與孩子同樣六歲的親孫子在她姐姐家住,因為我孩子大部份時間由我帶大,而我前妻大部份時間是在廣東打工,平時也沒打什麼電話或影片與孩子交流,對母親沒什麼感情。每次去探視孩子,孩子都說不願意在她大姨家住,說不是表哥欺負她,就是大人打罵她,哭得天暈地暗的!總是傷心欲絕地哀求我帶她回家……我還有辦法要回撫養權麼?

8
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人生真正持恆的是半滿,去做一個樂觀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