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的家鄉是玉林,人長得水靈,精明能幹,在二OO二年跟老鄉去東莞大朗進入毛線廠工作,十七歲的豔初來東莞感到外面的世界和家鄉此,真是天壤之別,豔在心裡想要努力工作,多掙點錢。
在進廠三個月後,豔在眾多老鄉里工資是最高的,己有將近四千,對於一個初中畢業的女孩子來說己是高收入的了。
轉眼間三年時間就過去了,豔己長成一個婷婷玉立的美女,在二OO五年春節回家後豔父母就叫她不要去打工了,叫豔去相親,是離豔的家裡有二十多公里的一個男子。
相親的過程非常順利,豔也喜歡那個男生,長得也帥,比豔大二歲,也會聊天,很附合豔的要求。
相處了幾個月,雙方都瞭解清楚,在父母的安排下就舉行了婚禮。
結婚後直到大女兒的出生這段時間,豔的老公都對她很恩愛,在女兒一歲多的時候,發生了很大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豔的家婆在無意中聽人說豔在東莞工作時很節約用錢,己有存款八萬多,豔的小叔準備結婚,豔的家婆叫兒子問豔,可否拿出五萬給小叔結婚用,你們結婚家裡己用了大幾萬,(問題在這裡是拿不是借),豔就對老公說,錢我有,可這些是辛苦工作掙的,一天上班十幾個小時,打工幾年剩下來的,我的父母都沒用我的,為何你弟結婚要我掏錢,想都不要想,叫你媽自己想辦法,。
豔的老公將原話說給他媽聽,豔的家婆馬上暴跳如雷,走到豔住的房裡指著豔說,一家人互相幫下難道是不應該嗎,豔說那是你自己的事,為何要我承擔,誰叫你兒子沒本事,豔的老公接著說,你為何這樣說我家,嫌我家窮當初你為何嫁我,真不知道你這麼會算計,豔受不了老公都替他媽說話,一起來對她,終於看清老公是個媽寶,什麼事情都聽他媽的,對自己的老婆一點情面都不留。
豔就說,既然這樣,你們都對我有敵氣,像仇人一樣,我選擇離婚,馬上離,一刻都不想在你家裡,豔的老公話都沒說,豔的家婆說,隨便你,這是你自已的選擇。
豔就收拾衣服,剛才的爭吵已把女兒嚇哭了,看到媽媽拿行李箱準備出門,女兒拉著豔的大腿不放,哭聲震天,豔一手把女兒推開,去跟你爸爸吧,媽媽養不起你,眼淚順著豔的面往下流,忍心地奪門而出。
回到孃家的豔將所以的經過說給家裡人聽,豔的父母聽後就對豔說,女兒都這麼大了,雖然親家是過份了一點,可你也不應該提出離婚,什麼事情都不要走極端,要三思而後行,可女婿也是,自己沒主張,凡事都聽親家母的,對自己的老婆冷漠到這個地步,爸爸媽媽帶你回去調解下。
第二天豔在父母親的奈心勸說下,回到了老公家,家婆看見豔回來就說還回來不知羞,豔憤怒地說,我是回來辦離婚手續的,你不要欺人太甚,豔的爸爸馬上對親家母說,有什麼事情好好解決,為何鬧成這個地步,隔離鄰舍怎樣看笑話,應起大局著想,將家庭的矛盾化解,事事往好的方面去想。
經過眾多親人的勸說下,豔的老公主動認錯,說對不起老婆,以後我會對你加倍的好,來彌補我的過錯。
如今大女兒己十四歲,二女兒十二歲,三兒子九歲,小女兒三歲,當年那八萬多元都已花在兒女的身上,只是豔的老公到現在都是一樣,有什麼事都聽他媽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