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所有的善男信女,每次戀愛都要以結婚為目的,一定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那時候一切都晚了!
我很愛我的女朋友,我們在一起3年了,所以我不想傷害她,但是對於前女友的問題,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
我有6個前女友,除去初戀也就是初三的那段時間,剩下的5個都沒有聯絡。除去初三那段,剩下的5個都沒有說出來分手,而是雙方都預設得分手。
可以感受到我的女朋友是非常牴觸我跟前女朋友們聊天的,但不是十分的強烈。而我總覺得前女友是很好的女孩,非常的愧對她們,所以就沒有刪掉聯絡方式!
突然想到這是一個悖論,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沒失去的時候不知道珍惜,但是珍惜是失去了以後才知道的,說明沒失去之前是不知道珍惜的,只有失去才知道有珍惜。問題是,不失去就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珍惜。所以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愛情才是命中註定的,這就是命吧!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堅持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對她們真的沒有複合的想法,只是單純地當成一個朋友而已,我只希望在自己的好友列表裡面曾經有過美好的回憶。
值得一提的是,我跟初三學校的那段,也就是初戀是唯一一次提出明確分手的,是我傷害了她,也讓她初中沒畢業就輟了學。這十多年來我一直有這個心結,想跟她說聲道歉。那時候我們沒有微信,只有手機跟qq,手機號我們都刪除了,只剩下一個qq到現在一直是灰色頭像。另外一個,不是女朋友姑且算作是紅顏知己吧,到高中畢業,最後也是因為刪掉了所有的聯絡方式,再也找不回來了,所以我的通訊錄裡不管朋友也好,女朋友也罷,我真的不想再刪除聯絡方式了。
但是對女朋友的愧疚已經形成,一輩子對不起她,這是心口永遠的硃砂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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