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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在農村長大的孩子,都能做到有飯食,先妻小,現在看來吃的太飽了也不是什麼好事。

記憶中,我們村的男人和女人都下地耕田幹活的,雖說日子苦了點,但大多數都能做到相濡以沫,男人一直也堅持有飯食,妻小先吃,而女人會堅持小孩先吃,所以小時候很多小孩都很奇怪,為什麼自己的爸爸媽媽好吃的東西都不喜歡吃呢,總是給小孩吃。農村裡的女人夏天干活的時候也溼透了衣襟,雖有怨言,但還是一路陪伴到老。偶有離婚的一定是兩個人當中有一個不著調,但這種人不多。

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歲月的變遷,日子是越過越好了,交通便利,溝通也越來越方便,外面的花花世界,讓很多農村的小青年也粘上了喜新厭舊的毛病。我們村有個姓李的小夥子,在青島打工,物件本來去看他,結果跟帶工的小工頭搞到了一起,過年都不回家了。

物件的閨蜜離婚了,聽說原因很簡單,他物件什麼都聽父母的,父母說什麼就是什麼。個人以為既然結了婚,真的沒必要把自己當成孩子了,沒有必要處處聽父母的吧,包括女同胞也是。自己的小家日子還沒過好,聽父母的兩句好話或孬話就能改善生活了嗎,掙錢最要緊。個人一直以為,一切爭吵的根源還是貧窮所致,假如說手裡有錢,別人愛說什麼說什麼,隨便怎麼說,別影響自己過好日子。一個男人如果有錢,即使媳婦和老人相處不好,偶有摩擦,給媳婦買個包包哄哄,媳婦也就不計較了吧?父母見到你買的東西,知道你有經濟能力,能把自己日子過好還能說什麼嗎?

如果媳婦真的不講理,果斷離婚再娶一個就是了,就怕不敢離,離婚了還怕找不到媳婦了呢?父母如果也不通人情,帶著媳婦進城買套房子住著,離得遠了,相處就容易多了。

女人提離婚說到底還是男人掙的錢不夠多,女人有時候才會被誘惑,如果掙的足夠多,女人又怎麼被別人誘惑呢。男人提離婚,如果女人是一賢妻良母,男人還要離婚就是傻了,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得去追求刺激,到頭來也許是一場夢。

現在物件的閨蜜住在孃家,快過年了,相親的青年是一波接一波,都挑花眼了,愣是沒相中一個,那媒婆可是樂的屁顛屁顛的了,不管成與不成微信都得轉賬50塊,一天收入幾千塊輕輕鬆鬆的,而且還要求青年給買一條煙,不管成與不成,相成了是600塊,每次3個媒婆在場,一位小青年每次支出最少也得200塊呢,現在的煙貴啊,可誰叫你想媳婦呢。這些媒人到了飯點,點名讓青年請吃飯,現在到飯店坐一次怎麼也得大幾百塊吧。

有這麼好的事,媒人想讓相親雙方成才怪呢,狼多肉少,現在做媒婆真是一個好職業。

個人還是希望所有的夫妻都能相守到老,少年夫妻老來伴,棘洪灘的那個困難戶老奶奶,老伴癱瘓九年了,想想也挺不容易的,某些人想往自己臉上貼金,把女兒的房子說成了解困房,老人家的女婿沒了,那房子應該是女婿留給妻子的家產,茅臺酒也許是女婿留下的,現在老人說的會不會給某些人背書了?

希望每個人都能得到上天的垂憐,記得回家的路,只要心裡有家再遠的地方也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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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小花:大叔,我就是擔保啊,你給我未來,我陪你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