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電影《擔保》劇照
“賢妻良母”也好,“心靈手巧”也好,都是從父系社會起,男權時代所賦予女人的枷鎖,他們認為女人該是聽話的、膚淺的,認為自己淺薄的付出就是對她們的好。
這不是一時或一個人的想法。時至如今,甚至連許多女性都這樣認為,覺得好工作不如好男人,在婚姻生活中下意識地用依附男性,來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
可是,別人的終究不是自己的,一輩子那麼長,女性只要意識得不到獨立,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女人婚姻幸福的根本條件和首要條件就是捨棄對男人的依賴,安於自己的力量。
徐晨因為一個包就答應了丈夫的求婚。那個包她看上了很久,雖然有些貴但她不是沒有錢去買,只是在她看來,包這種東西只有男人送才有儀式感,才能證明他們之間的感情。
所以,當還是丈夫的男友將看上許久的包送到她手上的時候,她心中是喜悅的,覺得眼前的這個男人能記住她的喜好,還捨得給她花錢,是真的喜歡她,和這種眼裡只有她的人在一起才是餘生的歸宿。
兩個人結婚,房子和車都是丈夫買的,沒讓她操一點心,小姐妹聚會的時候每次徐晨都會拿出這件事來稱讚丈夫,還覺得朋友和伴侶一起揹債的行為特別傻。
在自己的幸福裡她活得“洋洋得意”,認為丈夫將什麼都給準備好的婚姻才是生活,才不是將就。
婚後徐晨的確過上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她像個小公主一樣被丈夫照顧,她要什麼對方就給買什麼。然而好景不長,這種帶著“被託付餘生”信念的幸福,在結婚第三年就戛然而止了。
隨著雞毛蒜皮的事越多,她覺得丈夫對自己越不好,她指責他的“變心”,他疲憊於她的無理取鬧,認為她貪心不足。
沒了荷爾蒙的濾鏡,他們只要待在一起就吵架。這種相處方式最初徐晨是驚慌失措的,然而冷靜下來之後她看著自己的銀行卡餘額,開始試著脫離丈夫、融入家庭。
最大的轉變莫過於,當開始給自己花錢買東西的時候,她覺得連工作都充滿魅力;當兩個人共同為一個家來努力的時候,她發現自己更自在了。
不會因為另一個人的喜怒哀樂而高興或悲傷,不會因為伴侶不給買禮物就憤憤不平,脫離了“物質”所給的浪漫後,徐晨活得越來越真實,和丈夫的心貼得也越來越近。
每個人都要知道,想從身到心依附他人,是一種思想上的錯誤。身體寄生也好,窺探他人的財富也好,在婚姻中都是不可取的。因為別人的東西能給你也能拿走,它不會永遠屬於你,別人的人生也不是你的人生。若是什麼都想他人那裡得到,到頭來,只會是一場空。
海子曾經說過:“我要做遠方的忠誠的兒子,和物質的短暫情人。”由此可以看出,能走遠的都是擁有堅定且自我信念的人,而物質再好也不過是曇花一現。
夫妻間亦是如此。每個人都要清醒一點,婚姻是將生活重新翻開一頁,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相互尊重和滿足的,若是一個人付出,一個人享受,那這樣的婚姻肯定走不遠。
心理學家阿瑟·阿倫曾做過一個實驗:讓兩個陌生人輪流回答36個問題,回答完後互相凝視4分鐘。
據瞭解,在完成這個實驗後,即便是個陌生人也可以迅速相愛。他說,這個理論的核心是:深度瞭解能促進親密感。在男女雙方經過真誠的交談後,分享的心理會把彼此帶入一個相互信任、尋找共鳴的狀態。也就是說,當有了信任和共鳴,兩個人就會自然而然地吸引。
相愛所需要的因素太少了,感情的開始也太過容易,所以情感的維護需要更深入的共情。
在一段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培養一段深厚的共情,因為共情意味著尊重對方,享受和對方的相處,願意分享和了解。生活有很多瑣事,兩個人在一起只有這樣才能一點點看到對方的價值,而不是僅限於性別上的男人要養家餬口,女人要生兒育女。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夫妻間的共情,更決定了兩個人是否平等,決定了新鮮感消失殆盡後,雙方是否還能承擔起感情中的平淡和瑣碎。要知道,婚姻最好的樣子應該是夫妻雙方相互扶持,共同進步,而不是朝朝暮暮,等到多巴胺散盡,再去找下一個人。
話雖如此,只是,夫妻實現共情的所有前提都基於女性從心底覺得自己和伴侶是平等的。她不是他的所有物,她的餘生不是為他而活。她擁有積極向上的能力和力量,敢於直麵人生的困惑,直面現實的生活,能實現自己的價值,成為一個“有用”的人,能靠著自己而活,而不是依附別人。
年初,《民法典》的頒佈,讓婚姻法變得越來越嚴格,也越來越公平,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男方負責房,女方負責車和裝修”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如今,越來越多的女性爭相買房,開始為自己購置婚前財產,想法從為依靠家庭而生到為自己而打算的轉變,就是自我價值的覺醒,以及自我意識對婚姻法變化的反應。
不要追趕物質上的優待,要追求精神上的滿足。願每位女性都能自由而有力量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扛起自己的餘生,都能獲得幸福。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