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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圍繞著人性的善惡論的辯論從未停止。

一方面是人對於在任何時候永不放棄的英勇品質。另一方面則是人類社會表達出來的,無恥一面。無論哪一個方面。似乎在現實生活中都找到相應的事件,加以佐證。比如。如果不是人性具有高尚的品德和優秀的品質。那麼我們現在的社會應該不會如此的美好。但是。人性本惡在我們的社會中卻處處充斥著。在這個美好的社會中,我們似乎總能感受到餓的存在。

那麼。要分清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就要從事情的根本去出發。

首先,人性本惡。之所以把惡排在首個。是因為大多數人的生活中感受到的惡緣要比善良又多。從惡的角度上來分析。所有關於人性的惡無非從利我損人的角度出發。透過使別人感到痛苦來使自己獲得滿足。

也就是說。惡的本質是施暴者透過一些使得他人不滿意或不能接受的手段強行達成某件事物。本質上是源於生物本能的利己性。也就是說。人性中惡的成分是源於立己的主要目的存在。損人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正是利己。

再來說。人性本善。人們對於善良的印象總是和謙卑有禮。與人和善。賑災濟民。懸壺濟世有關。透過這些詞藻不難看出。所謂在民眾心中善的標準是是否對自己有利。至少不會損害自身。

也就是說。善的本質是至少具有利他性。是要去幫助他人。至少不會去損害他人利益。有的時候甚至要犧牲掉自己的某些利益。

由此而見。善和惡似乎是天生相對立的品質。那你就是這樣的一對品質。無時無刻不體現在我們這個號稱高等生物的種群當中。而且似乎在一個人身上也有鮮明的稜角分明。

那麼人性到底本善還是本惡?從這兩種事物的對立情況來。我們或許永遠找不到答案。但如果換個角度。

在我看來。人性或許並不存在完全的善惡。只是在不同階段,所展示出來的外在形象不同。我們之所以難以找到答案關鍵是我們一直在考慮利己和利他性。卻忽略了一點。人性本來關於人自我思考的度量。

也就是說。人的行為的善惡是由三個方向來確定的大多數人只考慮了其中兩個。這也無可厚非。畢竟在大多數人眼中確實只有兩種屬性。這恰恰是人在某些時刻,最容易忽視的關鍵點。

而這個關鍵點的應用恰恰是區分人的行為善惡的標準。人同時具有利己性和利他性兩種性質在人身。而這個關鍵點就是對人的選擇。

用太極的觀點來說。陰陽互動乃為人。這裡的人就是最平庸的人。他們既無大善也無大惡。但卻同時具有著小善和小惡。不就是我們平常的人嗎?而陰陽不平衡的人。不就是我們眼中的大善人和大惡人?

至此。我們應該已經明白。人性就像混沌一樣。沒有善也沒有惡。或者說它既存在善良也存在邪惡。只是他在某些情況下露出的面目不一樣。至於這某些情況。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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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對方說:暫時分開一段時間冷靜一下,是真冷靜,還是委婉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