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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我想寫,不知道該如何寫,也不知道是否該寫。。。。。。。下午我拿著自己今年的積蓄,給自己買了一件首飾。朋友問我,你喜歡這個呀?我說不是,是執念。

可能他沒懂。我只是想愛自己一下,滿足自己一下,別人有三件,我可以只有一件,別人有大個兒的,我只要一個小的,別人有人送,我的雖然不是他人送的,但是我也有。

就是這個執念折磨了我很久了,對於很多男人來說,我可能物質了,拜金了。我只想說我值得,我配得上,我也需要,哪怕是一個小小的不夠好的。

買東西的時候我有點冒汗,可能是商場的空調溫度太高。我挑的時候有些熱,櫃檯小姐殷勤地給我推銷著,我看著價錢,比預算高些,但是還是決定買下它。

我已經過了第三個本命年了,馬上要不惑了,還要等到什麼時候?我內心有一個聲音在問自己。耳邊卻在轟響著前夫那句話,等以後給你買個好的。那個聲音和情形好像就在昨天,雖然已經過去了12年。

可是直到離婚,我還是沒有等到那個好的,甚至連一句解釋也沒有等到。

離開他家的時候,我把那個婚姻的信物留在了他家的抽屜裡。但是那個執念深深地種在了我的心裡,它一天天在發芽,在長大。

直到後來我想跟某位先生結婚的時候,我跟他說想要這個首飾,他說我太物質,我崩潰了,對自己產生了懷疑,為什麼?我並沒有要很多呀,而且為什麼他能不問青紅皂白地指責我?其實是:以後給你買好的那句話讓我崩潰的,他說了跟前夫同樣的話。

後來我和他沒有結婚,分手了。他給我一個評價:作。

我不想跟他解釋,也不想再說任何話,心裡很累,只剩下長嘆。

今天,我結束了這一切。明天,我能重整旗鼓,鼓足勇氣再度出發。

以後不管遇到誰,都不需要他給我買這件首飾,或者徵求他的意見,也不想再聽到我的愛人說我物質,作。

希望以能遇到一個人,然後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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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沒有餘額的愛情,註定了沒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