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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希望過得幸福安康,也希望自己的父母對待兄弟姐妹公平一點,儘量少點偏見,多點真摯的愛。可是,好多家庭依然很傳統,尤其是姐弟家庭,對於姐姐來說,真的是太過分了。

一、我同學的32歲。

劉樂,32歲,看到這個年齡,很多人都感覺到老了,本應該早點結婚,可是卻偏偏遇到這麼一個媽,她都懷疑這是不是自己的親媽。

30歲,和單位一個小夥(郝虎)挺合得來,相處兩年,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劉樂就把物件領到家裡,可是媽媽開口彩禮錢就要28萬,劉樂和媽媽談了好幾次,媽媽始終堅持己見,28萬一分都不能少。

而郝虎的家庭本來很普通,也有一個弟弟在讀大學,真的是沒有這麼多,父母都是貧民百姓,生活雖然一直很節儉,但真的是沒有存下多少錢。

劉樂:“媽,你覺得要那麼多彩禮有意思嗎?嫁女兒要不是賣女兒?”

劉樂媽:“把你養這麼大,供你上學讀書,翅膀硬了,都忘了父母了?”

劉樂氣得跑回了房間,她的媽媽要28萬是為了給她弟弟買房付首付,但是卻把她當成了物品進行交換。

過了幾天,劉樂帶著郝虎又來談結婚的事情,希望媽媽可以妥協,少要點。

郝虎:“阿姨,我真的喜歡劉樂,以後也會對她好,但是彩禮能不能少點,我真的拿不出來那麼多。”

劉樂媽:“我和你說,女兒是我的,你要是娶不起可以找別人,再說你工資那麼點,家底也不好,我根本看不上。劉樂啊,再說陳阿姨給你介紹的那個政府上班的多好啊,人又帥,家庭背景又好,父母都是雙職工,你腦子糊塗了吧這麼好的條件不找,非要找一個窮小子。”

劉樂:“媽,我的婚事拜託你不用插手了吧,你要那麼多彩禮不就是要給弟弟買房,我從小到大就沒受過重視,不是這樣嗎?”

劉樂媽:“你這孩子怎麼這樣,不是我們辛辛苦苦供你讀書,你能有今天的成就,長大就忘了爹孃啊,我和你說,28萬一分也不能少少一分我也不會同意你們的婚事。”

劉樂看後心裡很難受,她很愛他他也愛他,因為他們興趣和性格相投,結果卻偏偏遇上這麼個媽。

說實話,畢業這幾年真的沒存下錢,房價也在上漲,賺28萬至少需要5年,還得省吃儉用,等25年過去了,劉樂也就37歲了,太不現實了,但是真的放不下這段感情。

劉樂的家裡,父親都是說話不受到重視,母親就是愛慕虛榮,自己不富有還裝扮的愛攀高枝。

二、解決方案。

1、孩子的婚姻,父母可以建議,不可以干預。

每個人到了18歲之後,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婚姻大事,當父母對子女的婚姻不滿意時,可以建議,但是不可以以各種不正當理由作為條件。

扶弟魔的家庭確實是一個女兒的悲哀,作為父母,兩個孩子都應該公平被對待,而不是重男輕女,以女兒作為最後的籌碼。

雖然說各地彩禮都有各地風俗,但是前提最好根據對方的經濟條件決定,而且有房子的可以根據實際條件量力而行,沒有房子的可以要多一點彩禮,也可以分手。不過只要雙方年輕人願意,他們的婚姻必定是由他們主宰,不要拿金錢作為交換條件。

2、扶弟魔家庭,姐姐可以幫忙老小,也可以不幫忙。

在一個家庭中,每個人都有她的存在意義,每個人也有她做事說話該有的權利,當自己已婚或者準備結婚,組建了自己的家庭之後,首要條件是保證自己的家庭溫飽問題,完了才是物質和精神享受。如果老大有條件或者心甘情願幫助家裡的老小,那也是可以的,但是父母最好不要干預,以此來增加家庭內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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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你什麼都好,就是不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