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是大學認識,穩定戀愛兩年半,我瞞著家人和他同居一年半。我們同居期間一直沒做飯,租住在單間裡。同居第一年裡,我實習工資3500,男朋友2500,他總讓我給他花錢買飯,他只是少量承擔家務。家裡物品的添置也都是我,他的衣服鞋都是我給他買的,過節給我買禮物後,也會要求我再給他回送一份,期間愛被磨滅不少。同居第二年他轉正後我逼著他把工資交上來,他家務做得多了,還說成家以後他做飯,又讓我覺得有希望。我想三年左右結婚,但他家的意思是至少五年,而且不結婚不考慮買房。現在我們在東莞,未來如果買房生子,生活壓力會非常大,他又不想回江門。現在感覺很迷惘,這樣下去會不會一直被他吊著,浪費自己的青春?請各位網友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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