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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當初看《歡樂頌》的時候,就覺得樊勝美實在是太傻了,她有一個無底洞式的原生家庭,在上海大部分收入,要麼交給了她的父母,要麼就是給她的哥哥買了房。

可是她自己,卻什麼都沒有。在上海租的房子都是一個最小的單間,甚至買的一些衣服全部都是為名牌,對於這種情況,確實覺得是挺可悲的。

如果他能夠在必要的時候學會拒絕,她的生活也不至於過得這麼的可悲。

對於女孩子而言,不要無底線的扶貧弟弟或者哥哥,重男輕女的家庭是要不得的。

不管你父母怎麼偏心你的哥哥弟弟,你自己都不能看不起自己。

越是沒人愛,越是要好好愛自己,他們越是看不起你,你越是要活出精彩讓他們瞧。

在這裡,不是讓你大義滅親,幫助原生家庭的前提是什麼呢?就是你能夠從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身上感覺到他們對你的關心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去幫助他們,可是如果連他們都不關愛你,你就不要在他們的身上付出。

人與人之間,都是以真心換真心的,再親密的人都是如此。

02

羅蒙,自小就不被父母所喜愛。在她5歲那年,弟弟出生了。

弟弟出生之後,父母對於她更疏於關心了,她從小到大,做完功課後,她每天的事情,就是照顧弟弟。

而大學畢業之後,她賺得一些工資,大多給家裡面寄了回去。

美曰其名,要給弟弟攢老婆本,她也就形成了這樣的一個習慣。每月發了工資之後,會給家裡面寄回去4000,自己留2000,生活過得捉襟見肘。

也是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她認識了張先生,張先生看中了她單純善良的品質,覺得她是結婚的合適人選,就對她展開了追求。

因為原生家庭沒有給她足夠的關愛,羅蒙,是極度缺愛的,現在有一個男人對她那麼好,她很容易就動心了。

所以,兩個人交往半年,就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她父母要了10萬塊錢的彩禮,說是養大女兒不容易。

張先生給了,他覺得給女方彩禮,是男方最大的誠意。可他沒有意識到,這才是他扶貧的開始。

自從結婚之後,妻子孃家時不時就會找他過來借錢,問題表面上是借,其實每次借完之後。都不會還。

張先生每個月的工資並不高,一個月6000塊錢兩人一共12,000,整好夠一個小家庭的開支。

如果還要再額外負擔一個大的家庭,其實是有一點點困難的。

但那個時候的羅蒙,根本就不能夠體會丈夫的意思,她認為父母,弟弟都是她的親人,她現在結婚了,多多少少還是能夠幫一點的。

從小到大,羅蒙已經被他的父母培養成了那種乖乖女的形象,只要父母提出的要求,她從來不會跟他們說“不”。

後來弟弟結婚了,父母提出:作為姐姐,希望她能夠給弟弟買一套房子作為婚房。

但這個時候的張先生,早就已經厭倦了妻子,扶貧的做法,告訴她:讓我給你弟弟買房子,這是不可能的。你要知道我現在我們已經結婚,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你不能夠為了顧你的孃家,而忘記了你我們的小家,如果你給你弟弟買了房子,那接下來我們就得吃糠咽菜了。

但是那個時候的羅蒙,什麼都聽不進去,她甚至對丈夫說:如果你不給我弟弟買房,那我們就離婚。

羅蒙本來是在說氣話,她覺得丈夫聽到他這句話之後,肯定會順從她的想法。

可結婚7年以來,丈夫早就已經受夠了妻子無原則幫扶孃家的行為。以前都是一些小數目,張先生也就不願意再計較了,可是這一次是要買房子。這明顯的是會影響到他們現在的家庭的,所以說什麼也不會同意。

羅蒙堅決要買,丈夫死活不同意,兩個人一直僵持,最終這個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妥善的結局,7年的婚姻還是終結了。

在這件事情當中,我覺得羅蒙的做法,是有一點點欠缺考慮的。你可以幫扶你的孃家,但不能無底線幫扶。

尤其是在結了婚之後,一切都要以你的小家庭為準。人與人之間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哪怕是父母,也不能道德綁架。

每一個重男輕女的父母背後,都有一個不作為的兒子,他們覺得這樣的是愛兒子,其實某種程度上是毀了他。

他自己有手有腳,完全能夠讓自己過上幸福的生活。當父母為他計劃好一切的時候,很容易能讓他養成一種啃老的性格。

不管是兄妹,還是父母,都只能夠幫你一時,不能夠幫你一輩子,你要明白,這個世界上最能夠依靠住的還是你自己。

奉勸那些無條件幫扶弟弟的姐姐們:清醒一點吧,你以為你是為他好。但其實對方根本就不會把你的這份好當回事,更不會感恩,他只會把你的行為當做是理所當然。

當你的婚姻受到影響的時候,他的心裡面更不會有任何的愧疚。既然如此,還不如好好做自己,先過好自己的生活,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再去幫助別人。

這才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法。

今日話題:

你會一味扶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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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你享受他的溫柔體貼,他惦記著你的錢財,成年人的情感太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