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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我是一位四十五歲的母親,三個女兒的媽媽,離異八年了,當時大女兒才18歲,虛歲!我們協議離婚,兩個妹妹一個讀初中,一個才上小學,離婚的原因寫的感情不和,其實是他找小三了!我不感到生活的迷茫,但總有一些心酸!尤其孩子們聚齊的時候!我大女兒26了,在長春賣房子,收入不錯,二女兒當時學習很好,因為我打工掙錢太少,供不起倆個讀書的孩子,孩子懂事自己要求不學了,現在西安工作。)

以下是我的看法:

其實,婚姻有時候又是脆弱無比的,一方找了小三,意味著這段婚姻也就結束了。

不完整的家庭中,孩子一般會比同齡人早熟,這對孩子性格的形成沒有好處。而你的丈夫完全沒有為孩子著想,可見他是一個多麼不負責任的人啊!

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爸爸愛媽媽、媽媽愛爸爸。當初你的老公在你大女兒十八歲的時候,找了小三,拋棄了家庭,置你們於不顧。

一個人辛苦養育孩子的日子裡,你要獨當一面,沒有人幫你分擔,苦水淚水往肚子裡咽。

黑夜中你一千次一萬次後悔嫁給你丈夫,恨自己當初瞎眼跟了她。

你羨慕那些家庭和睦的女人,可那樣的幸福如水中月,你再也得不到,日日夜夜的心酸在你的心中沉澱。

一心盼著孩子成長,自己也慢慢地老了。

現在,孩子的工作都有了著落了,自己也熬出了頭,堅強和忍耐已經化成了血水、流進了骨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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