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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句“只有在散步的時候我們真正的談話,老派的談話”,還挺受觸動。

戀愛中散步對我而言,是一切其他東西都代替不了的。以前一直不懂《約定》中,“沿路一起走半里長街”的意思,“半里”又如何談得上”長街“。後覺這是妙筆,街就半里,但我們走的很慢,說很多話,街燈下擁吻,半路駐足看星,那半里也足抵一世紀。

後來再想,即便走的慢,也不至於真的就是“長街”。回頭品啜,發覺與步履快慢無關,而是與你走過,無論再短,回味起來也覺得那麼長。

我是個極愛散步的人,也許談不上,因為我一個人是耐不下心走的。但也曾和某人徒步走過很久,可惜那時也並未想起這句歌詞,否則應該有切膚之會。

很好玩,關於這個“半里”,《綿綿》也寫到“散半里的步,前塵就似輕於鴻毛。”同樣是半里,一個是“當天整個城市那樣輕快”,另一個竟然是“就像自言自語說他人是非”。是否真是半里尚且不論,可這種跨越曲目相承的情緒也足夠使人悲傷。同一條街,同一對人,無二致的景,同樣是半里,跨越時間,跨不過感情。

又想起《街燈晚餐》裡有一句“如不可跟你逛想逛的街 ,人又談何愉快。”那種“陪你到處吃街燈晚餐極歡喜”的心情,也很久未有。當初竟絲毫不覺得腿疼,城市裡的路讓我們走的像長途跋涉,眼前一馬平川,心中翻山越嶺,說的什麼到家就忘了,上了床又是另一番話。

其實後來又遇到另一人,她愛開車不愛散步,當時心裡其實蠻遺憾的,同戀人散步,徒步十幾二十公里對我來說真的小意思。

我太喜歡晚風迎面刮過來,整個城市向後倒退,從燈火通明走到四下無人的小巷,又走到大路,穿過去是高架,每次到家門口心中還都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如果《綿綿》中,待到你我都蒼老,散半里的步後回家,該很好。因為對我而言,愛如果精確到日子中,就是吃飯,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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