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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大學的時期,我有個同學找我借錢,我借錢給他用了,也沒能及時還給我。後來再一六年大學畢業了,也是過了幾年後,因為我急需用錢,所以我找他要了,我問他有沒有錢給我,我在學校的時候,他一共借了我一千二百塊錢。第一次有事兒,我問他要了,他給了我五百塊錢,還剩下七百塊錢沒有給我,然後又過了大概一年吧!我急需用錢,又找他要了,我說你沒有七百塊錢,先給我五百塊錢也行,他給了我五百塊錢後,他說記不清楚了,已經還清了,畢竟時間太久了嘛!我跟他說了好長時間,他非說還清了,說我明白沒,我真的是沒法說了,就二百塊錢啊,時間那麼久了,你說不記得了,我也沒有怪你,但是,我又不會故意多訛詐你,那二百塊錢呀!我要的只是屬於我自己的債務啊,而且一千二百塊錢,都那麼多年了,利息多少也會有些吧!我都沒有提,畢竟咱們倆也是同學呀!可是你卻因為時間太久的問題,說自己記不得清楚了,說自己已經還清了,我也真是醉了,這件事也就到此為止了。事後,我還是考慮到我們是同學,我們是舍友,所以還願意跟你交往,但是你以後要是再找我借錢用,我是絕對不會再借錢給你了,因為我是真的傷不起了,我之所以還能願意跟你交往,也只是考慮到一點點的友誼吧。不過,話說的也是歸說的話,說不定哪天還就真的不來往了,永遠的不來往了,也不用說在學校的時候,相處的是多麼的好了,情分是多麼的深了,算是廢話而已。

我記得我在一七年,我借了一個大學同學的錢,當時借了一百二十元錢,然後是一九年,我才把錢還給我的同學,我還錢給我的同學時,他說自己都不記得了,他什麼時候借給我過這一百二十元錢。不過呢,我還是告訴了他,我說我還給你錢,你就收著吧,所以他也就收下了,這樣我就不欠債了,心裡也舒服了,也不用時長記在心頭了。

我講述的這兩件事情,可都是真實的存在的事情,不是我瞎編的故事。也或許會有人說,我把自己的同學說的這麼不堪,卻把自己講的這麼好。那麼我只能說,你不信也好,信也好,總之這是我的親身經歷的收債與還債的真實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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