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參與老家的一件事,記錄一下。叔的兒子強結婚10年了,有兩個孩子了。兒子和媳婦都在外地打工,前幾天放假回來,強一個人回來了,媳婦麗沒有回來,一問才知道兩人生氣大半年了,放假各回各家了。然後家裡長輩商量著去麗家把她叫回來。強,叔伯兄弟,強媽,強的兩個孩子,一個姑,一個近門叔,還有我,開了兩個車踏上了勸和之路。買了8件禮品。麗家在另外一個縣的農村,離我們這裡有100公里。兩個小時後,到了麗家,麗和她的父母都在家裡,見面少不了尷尬。都狠狠的批評了強,不應該經常酗酒,不應該賭錢。強也承認了錯誤,表示痛改前非。同時也勸麗別生氣了,給強一次機會,看著兩個孩子的面上,別離婚。
但是,麗的態度很堅決,不再想和強過日子了。誰的面子都不給,說啥也不跟著車一起回去。一直到下午三點多了,也說不通,說通了麗父母,麗父母也勸麗,但也沒有作用。越勸麗越哭的厲害,還攆我們趕緊走吧。今天是不會回去的。
唉,說實話,這種事不好處理。如果兩個人真的過不下去了,過日子就是跌進深淵,我們怎麼能勸人繼續跳下去受罪呢?個人想法,不敢說出來,只能勸她們和好。
最後,強也放大招了,承諾回去好好過日子,就買車再買個房,可是,還是沒有起作用,麗說買別墅也不稀罕。沒有辦法,和麗爸送好過兩天讓強自己再來一次,我們就灰溜溜回去了。
最意外的事還是發生了,我們這邊剛到家,麗的電話打過來了,說過兩天也不要再來了,離婚吧。
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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