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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物件(相親)的時候先看感覺,還是先衡量條件,不同年齡不同經歷不同性格的人,肯定會有不同的答案。

《怦然再心動》中,倪萍問幾位來參加相親節目的女嘉賓:對你們來說,先知道這個人的條件好,還是說先找找感覺?

蔡卓宜道:其實我不太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白冰也附和著。

黃奕說:我覺得女人一般是第一眼看有感覺,才能夠往下。第一眼看沒感覺,很難培養出來。有內心想要的點,但是好像碰到這個人,真的你喜歡吧,這些點也沒有那麼重要了。

其他幾個人都表示贊同。

只有王琳提出了不同意見說:不是。我覺得到我這個年齡的話,我會衡量他的條件了。我要找脾氣好的,我這個歲數,我不願意跟別人吵架。就是我不會飛蛾撲火了。我還得照顧我的孩子,我還得照顧我的老人。然後我把自己給燒沒了,誰去照顧他們?我要不然就不扯,要不然就有一個家。

看到這,我忽然覺得雪姨王琳好真實,好坦誠。以前對她在電視劇中因飾演狠角色的印象也瞬間改觀。

說實話,年輕時的我一直都有著與黃奕相同的想法,而且也按照此想法執行著。覺得談戀愛找物件,就是要對對方有感覺了才能談。要是沒感覺,兩個人久了都會無聊厭煩,還怎麼繼續?至於條件什麼的,那都無所謂。

經過多年時間的各種洗禮,現在的我卻十二分的贊同王琳的說法,只有先衡量了對方的條件,覺得對方的各方面條件自己都可以接受,才會進行下一步繼續見面或相處。畢竟成年人了,需要考慮的不只有自己,還有家人,不能為了感情而飛蛾撲火,只顧一時的痛快。

我也欣賞王琳的做法:她在約會前,知道幾位男嘉賓的年齡後,直接把26歲和33歲的Pass掉了,因為她覺得50歲的自己是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比自己小這麼多的男人的。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見呢?如果見面了,心動了,有感覺了,可是年齡條件又不合適,只會徒增煩惱罷了。

王琳在和43歲的設計師方磊約會時,也直接告訴了對方自己的需求是什麼,給不了的是什麼。比如自己這個年齡,不能再生孩子了。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和需求告訴對方,讓對方考慮清楚,要繼續還是知難而退。畢竟自己比對方大7歲,有一個孩子,而對方是未婚的,將來要不要孩子肯定要考慮清楚。

在開始的時候,就明確自己的真實需求,把所有最壞的先考慮到了,覺得對方的各種真實情況都能接受再繼續,那麼有感情了,其他的也就不會是問題了。

如果先看感覺,最後陷入情網了,再發現因為接受不了對方這個那個,一方試圖改變對方,另一方則無法改變,從而陷入僵局,只會更傷情。因為感覺總會消失,而現實則不易改變。

所以,個人覺得,找物件(相親)的時候,還是要先衡量一下對方的條件比較好。不管是從年齡、身高、經濟、家庭成員關係,還是是否嗜酒抽菸等情況考慮,如果覺得他的各方面條件你都可以從心底裡接受,再去繼續和見面,那麼再有感覺了心動了也就不會有任何的阻礙了。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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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媳,既然拿了彩禮,也買了婚房,那你應該把婚前財產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