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給你一次選擇的機會,你是選擇寧願孤獨終老也要等待愛情來臨,還是選擇在結婚的年齡無關愛情步入婚姻?
我們鎮上開美容美髮的玲姐,頭幾年自恃條件不錯,對追求者挑三揀四,耽誤到32歲了還沒嫁出去。
在農村這個年紀的女孩差不多都好幾個娃了,於是,她家裡人整天催婚施加壓力,親戚朋友出謀劃策,鄰居也指指點點,到最後,她自己也害怕再老就嫁不出去了。
就在去年五一,她跟男方談了一個月閃婚了,結婚物件是鄰村的42歲單身漢,只是讓人意外的是,還沒等過新年呢,倆人就離婚了。
閃婚閃離讓我挺詫異的,雖然年齡差距大,但畢竟離婚不是兒戲。後來得知她的情況後,我認為這個婚確實沒必要繼續了。
先說說她前夫的四宗罪:
一是好吃懶做。
她前夫之前在大隊裡打雜,有一次掛橫幅,不幸從梯子上墜落傷到腰椎了,導致失業了。一個大男人幹不了活養不了家,本來應該內疚自責,可是他天天蹲在理髮店耍手機鬥地主。
二是喝酒沒數。
一跟朋友在一起就喝的爛醉,電話打多了就嫌煩直接關機。有時候喝完還耍酒瘋,不是罵人就是上手。更離譜的是,想夜不歸宿就夜不歸宿。
三是喜歡離家出走。
一吵架就賭氣玩失蹤,最久的一次是接近十天沒回家,家裡人都報警了。正巧有個投河自盡的,她公公都去認領屍體了,結果虛驚一場。
四是生育困難。
這個本來也不能算作罪,但是,明知懷孕難還抽菸喝酒,作息不良,不聽醫囑,就不能讓人同情和原諒了。
再說,養育一個自己的孩子,對女人來說還是有特殊意義的。你剝奪了她的權利還不積極配合,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在我眼裡,這個男人只是把家當旅館,把婚姻當點心。心血來潮的時候造訪一下,充充飢,心情不爽的時候連看都不看一眼。
婚姻確實是需要經營的,但是匆忙的婚姻多數是悲哀的。
一方面,一個人單身這麼久是有原因的,在農村的光棍兒,不是家裡窮娶不起老婆,就是自身有惡習。如果他是鑽石王老五或者大紳士,又怎麼可能孑然一身呢。
另一方面,先結婚後戀愛都是帶有賭博心理的,一個人一輩子都不可能瞭解另一個人,何況是一個月!我們可以不用瞭解全部,但至少不良嗜好和人品,還是可以預知一二的。
所以,作為父母,不管何時,永遠不要催婚。婚姻是孩子自己的事情,放手是最好的選擇。作為女人,不管多大,永遠不要恨嫁。你要的是愛情,不是將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