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還沒有嫁人的時候家人不和諧,我和自己的兄弟感情也不好,所以嫁人了看到他家挺和諧心裡很踏實很舒適,所以我孃家給我的陪嫁(幾萬塊錢吧)我也挺信他媽媽的話放在他堂姐放利息,七年了沒看到過!他弟弟去深圳打工沒生活費他媽媽哪裡沒錢我就拿自己的私房錢借給了他弟弟!至今兩年我沒有提過!昨天吵架鬧離婚他幹我走,我說把我孃家給我的錢給我我馬上走人?他媽媽卻說錢我都花了天地良心!今天我才想起前兩年他創業差一萬我問同學借了一萬,後來再他媽媽哪裡拿個一萬!呵呵就說我花了!我昨天發信息說他弟弟還欠我五千塊錢要還給我!他卻說他弟弟的錢他早就以現金的方式還給我了!我記得他就去年快過年的時候給了我兩千塊錢走親戚的錢!經過這幾張塊錢的事我突然發現我是多麼的傻!誒……我不喜歡和別人爭執!所以不管能不能離婚這錢能不能要回來我都無所謂!唯一讓我傷心的是我這幾年的付出!掙的錢都毫無保留的花在這個家裡,到頭來人家說你花了他多少多少錢,一年到頭一看不到你多少錢,我買的生活用品都是狗屎嗎?
他們家就農村裡一套房又沒車還兩兄弟,我真不知道我當初是為了什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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