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人當了媽,最是心軟。
但是這種心軟,只針對自己的孩子,不包括孩子的父親。婚姻觸礁,當斷則斷。
當今社會離婚是常態,那麼孩子的歸屬就成了問題。
因為女人大多重感情而男人大多理性,所以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一般都是跟著媽媽生活。
我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個離婚女人帶著孩子二婚的故事。
故事來自網友的自述,真實改編,這也是好多離婚後帶著孩子再婚的女人,她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秀秀(化名)35歲,離異帶小孩,兒子12歲。
她跟前夫因性格不合最後導致婚姻破裂,婚前房子是婆婆的名,婚後買的破車也不值錢,所以離婚後沒有財產可分割,男方不要孩子,女方等於帶著孩子淨身出戶。
秀秀帶著兒子回了孃家,孃家在市內周邊的郊區。是一間不大的一樓,只有40多平,二室一廳,之前是父母一人睡一屋。秀秀回來之後是秀秀帶著孩子一屋,爹媽一屋。
秀秀是幼兒園老師,工資不高,寒暑假只有基本工資日子過的緊巴巴。
父母看著她一人帶著12歲的外孫,愁的頭髮更白了。
孩子12歲了,正是青春期的大男孩,再跟媽媽一起睡也不方便,老兩口商量著把客廳收拾收拾出來放張單人床,秀秀和媽媽一間,孩子一間,秀秀爸住客廳。
秀秀每天都很焦慮,孩子的學習,孩子的學費和生活開銷都讓她壓力倍增。
最後她想到唯一的出路,相親。
她開始頻繁的相親,朋友們介紹的人只要有空她都去見,單身男士都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
同事朋友都把身邊單身的,靠譜的篩了又篩,再介紹給她。
最開始她只想找差不多大的,可是跟她差不多大的條件好的不要她,條件差的她不要,相來相去也沒有合適的。
最後她又放寬條件,五十以內,離異也行。但是唯有一點,不能有孩子。
五十以內沒有孩子的,那就只有老光棍了。朋友們勸她,別了吧,有沒有孩子都無所謂。
她看著12歲的兒子,卻執拗著不肯。
她結過一次婚,對愛情從嚮往到死心,她現在找的不是愛情,是一棵大樹。
可以為她們娘倆遮擋風雨的大樹,她只是個離異的女人,說句不好聽的還帶著個拖油瓶。
再找個有孩子的,那人肯定不會真心實意對她們娘倆,也只過不是找個陪睡的而已。
她隨便找一個可不可以?可以,但是她首先考慮的永遠是孩子。
離婚的女人想再來談愛情都是扯淡,她不是15歲的小姑娘,也不是25歲的青春少女,她只是一個12歲孩子的母親,她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身上掉下的這一塊肉。
只要這個人沒有孩子,就會對她的孩子好。只要對她的孩子好,她也會真心待他,甚至最後跟他相伴到老。
終於一年之後,她成功的把自己嫁了出去。
男方是50歲,離異無孩,正規工作。
結婚辦的極其低調,清了幾桌親人,簡單吃個飯,她們娘倆就提著行李去了男人家裡。
男人自己說,第一段婚姻之後再沒遇到合適的人就一直沒有再婚,拖著拖著就這麼大了。
他對秀秀母女二人還算貼心,雖然兩人AA生活,但是每個月他會拿出2000塊錢給她們母子用來家裡買菜生活,並且還會主動承擔家務,但是他也說了,他不會給秀秀的兒子買房子,他只想用剩下的錢來跟秀秀度過晚年。
這樣已經很好了,起碼比孩子的親生父親要好的多。
離異的女人多不易,孃家能包容的還有個家可回。
孃家幫不了忙的,回去還會給父母添負擔。
其實哪個結了婚的女人又會想要變成離異呢?還不是實在過不下去,忍無可忍才會走到這一步。
她們在第一段婚姻裡耗費掉了所有對愛情的憧憬,終於變得現實和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