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三線城市貴陽只找得到工資三四千的工作,根本不夠養一家四口。無奈我們夫妻搬回老家準備另做打算!
前年他在貴陽跑了一年外賣,工資平均每月有六七千,但去年上半年因為疫情外賣單量少得可憐,到了無法生活的地步,(而且這個工作很不安全,期間摔過腿,碰過車,看見過同事發生事故,我老公就不想再做這行了,)所以下半年他無奈決定一個人外出打工,我就帶倆孩子待在貴陽。本想著他打工回來後慢慢找工作,但以往年的經歷他一個沒有手藝的人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工作。
他和我商量搬回老家,我和他外出打工做點本錢回來做點小生意,孩子讓婆婆在家帶。我說我捨不得孩子,他說實在捨不得就帶著孩子和婆婆一起出去打工,他反正是不想再一個人出去了。
我現在挺糾結的,我們大的一個孩子上三年級了,如果全家出去,做年把兩年這種短時間在外的話,孩子跟著到處跑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而且外面開銷也大。放孩子在家做留守兒童,實在又於心不忍,孩子的成長也錯過了!如果是一家人長住在外的話我覺得帶著孩子還可行些。
想知道有沒有在外務工的父母面對這種情況大家都是如何考慮的,要不要帶著孩子一起,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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