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可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有人借了東西卻不歸還的現象。有借錢不還的,有借物不還的;有故意的,也有無意的。故意不還的人,屬於道德品質問題,應受到譴責或法律制裁。對無意中忘記的那些人,對於借主來說就比較尷尬了,不好意思去提醒,更不好張口要回來,反而覺得自己太計較了,丟人的很。
記得剛入職工作,單位派我到鳥市出差,臨行前某同事交代我到二道橋幫他買兩個電子手錶,讓我把錢先墊上。一個月過去了,他似乎完全忘記,第二個月發工資時我間接提醒:“發工資啦,快領工資去”,他高高興興領了工資,仍然忘記歸還,我也就不好意思張口了。直到今日,我仍然覺得他就是一個馬大哈,這麼點小事兒和小錢了,估計他早就忘到腦後去了。
我喜歡買書、讀書、存書,書就是我珍愛的寶貝。心愛的書被借出後,真心希望借書的人能做到有借有還,希望借出的書能迴歸到我的書櫃裡,可是我有些心愛的書一去就不復還了,早已失去了蹤影。多少次我很想開口向借書人詢問,左思右想,又覺得張不開口。畢竟都是讀書人,人家又沒說不還你啊,或許她們看完了就忘了吧。
說起來還挺不好意思的,我非常惦記著借出去的書,怕它們被借主遺棄,怕它們被扔到角落落上灰,而借主又怎能知道那是我的寶貝呢?這些書的上面都有我的味道,喜歡的段落我會劃上破浪線,喜歡的句子我會標上符號,有感而發的時候,我會在書中寫出心裡話兒。
借書出去是因為情義,借出去是希望分享,書能歸還回來體現的是信用,物歸原主體現的是對借主的尊重。那些借書不還的人,也許他們不是故意的,只是讀完就把書丟棄,也許根本就沒有讀。借書不還書,我覺得從根本上他們還是不愛書。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有借無還的這些事,讓我有了教訓,起碼我現在不會再給別人借書了。你們遇到過這種情況嗎?請問你們是怎麼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