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鄰居。
自打我記事以來,鄰居的女主人就信仰基督教。
她信仰的很虔誠,每個星期天上午都要去七八里之外的教堂去集會禱告,除此之外,每天中午還要去村裡的某個信徒家裡去集會禱告。
當然,村裡的信徒有男的有女的,時間一長,村裡的謠言就起來了,說女鄰居經常大中午去男的家,肯定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為此,女鄰居的丈夫沒少和她吵架,讓她注意影響,別大中午去別人家了。誰知女鄰居卻理直氣壯,說自己行的端,不怕別人說閒話。
既然不聽勸,她丈夫只能生悶氣,也沒有辦法,任由村裡人在背後說三道四,戳自己脊樑骨。
對一個人來說,到底是信仰重要,還是名聲重要呢?
我個人認為,一個人有信仰固然重要,暫且不論這種信仰的好與壞,但名聲對個人而言更重要。你畢竟長期生活在固定的村子裡,都說人言可畏,就算你沒有做什麼齷齪事,但流言蜚語說得多了,也會產生積毀銷骨的作用。
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想想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呀,真的願意讓他們成為村子裡茶餘飯後的談資嗎?願意讓他們活在別人的唾沫星子裡嗎?
當然國家也倡導信仰自由,個人也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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