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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參加聚會聊起現在的感情,朋友說:我現在好像很難和對方建立起親密關係了。
害怕被對方辜負,自己也要考慮很多問題,不再是那個只求對方對我好的小女孩了。那些當初嗤之以鼻的現實問題,也被我在愛情中權衡利弊。
但是,在20歲小妹妹的眼裡,愛情不應該是這樣的。
她說,為什麼要考慮那麼多,人不就是要活得颯一點嗎?敢愛敢恨,能愛的時候就拼盡全力,不能的時候就撤退,大悲大喜才能讓你知道你還是個活生生的人嘛!
話是這麼說,可是我們好像不行了,眼裡不能只有愛情,還有家人,有工作,這些事情都不允許你在愛情中有太多的難過。
穩定,平淡,生活不要雞飛狗跳,這才是我們所希望的。
不過,她說的有一句話我很喜歡:分手了又怎樣?不行就哭呀,就難過呀,提前享受了快樂,那就要勇於接受悲傷。
這大概就是20歲小女生的勇敢吧。
喜歡就追,失戀就難過,哭完再繼續爬起來追逐下一份愛。
可惜,我們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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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第一份戀愛是在大學,對方是一個很優秀的學長。
剛入學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學院裡負責接待我們的他。
當時真的是不知者無所畏懼,愣是追了對方好幾月。沒課就去蹭他的,下課了也要纏著他陪我一起吃飯,他們那一屆的學長學姐,甚至是老師,都知道有一個小學妹喜歡他。
後來,也確實在一起了,不過最後還是順應了畢業即分手的魔咒。
現在依舊清晰地記得,分手那晚自己哭得有多大聲。
如果現在遇到一個喜歡的男生,我想我大概是不會主動去追他了。
不喜歡被拒絕,而且還有很多事情也需要了解。
不會因為一時的喜歡就確定我們適合,也不會因為對方一句甜言蜜語就不知南北。
當時分手可以作的沒日沒夜地哭,讓自己難過完再尋找快樂。
可是現在我沒有時間去放大情緒,唯一能做的就是晚上早點哭,要不然第二天眼睛會腫起來。
不能因為情緒耽誤工作已經成為底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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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可以勇敢追逐喜歡的那個人,19歲大方向他表白,20歲也願意盡全力挽回自己認為對的人,可26歲就沒有那麼多勇氣了。
遇到喜歡的人會想"我們兩個合適嗎",分手時只能說"好啊”。
20歲的時候,身邊人都說,喜歡就去追啊。
可26歲的時候,身邊人包括你自己會說,你沒有時間耗下去了。
和你同齡的人不是已經結婚,就是在結婚的路上了,只有你還在挑挑揀揀,尋找所謂的“真愛。”
那個時候的我們,總覺得愛情大過天,因為一杯奶茶就可以高興一整天。
而現在,愛情不再是必需品,它不能果腹,我們的安全感也不再是他愛我,而是來自卡里有錢、手機有電。
怎麼說呢?
雖然到了一定的年齡,大家不能像以前那麼勇敢,但依舊不希望有人會對愛情將就。
痴迷愛情依舊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生活已經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勉強,如果下班之後回到家看到的不是自己喜歡的人,那該有多委屈?
20歲和26歲是不一樣的勇敢,但最後的落腳點都是因為喜歡。
即使工作很累,生活很苦,但一看到那杯熱氣騰騰的茶水和向自己走來的他,就覺得好像是一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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