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基本規律、道理、方法並不晦澀難懂,而且並不“踏破鐵鞋無覽處”,反而蘊藏在生活中的小事重,“得來全不費工夫”。之所以,我們越來越看不懂這紛繁聒噪的世界,是因為太多的時候,我們寧願去相信繁瑣與深奧,而無視那些樸實、純真且看似簡單的道理。所謂“真傳一句話,假傳萬卷書”,即是此理。
世間凡至簡者皆至深。
我們都知道拔苗助長是愚人之舉,卻越來越不願意靜候花開;我們都知道無師自通是無稽之談,卻越來越不願意苦練功夫。
法眼看世界,豈不快哉?
我是不能接受那種“60分萬歲”,過得去就行,甘於平庸的年輕人與我一起工作的。
任何一個成功的人都有勤奮的品質,我很不喜歡與懶散的人在一起共事。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善治之根基,公眾福祉之所繫。
憑藉一己之力,挑戰社會不公,消弭制度缺陷。
律師職業必須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劃清界限。
卯足幹勁,乘風破浪,勇往直前。
若想盡早經濟獨立,獲得財務上的自由,只能靠自己加倍努力,拼出一番事業。
律所裡不少實習律師在上班時間無所事事,頻刷手機,兩眼迷離,精神恍惚。
入行之初,最可怕的不是待遇低,而是成天無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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