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個文章,說一個女的出軌離婚了,幾年以後女人病了,她的情人拋棄了她,而她就去她前夫哪裡鬧,讓她前夫出錢給她看病,她前夫一直帶孩子,也沒個正式工作,也沒錢。於是很多人都罵她前夫無情,不為孩子著想,讓我想起自己和朋友的一段話。
我也是離婚的,離婚六年了,覺得你說的對,人都是要念舊情的,畢竟夫妻一場,以前別人也問過這個問題,說萬一她老了,病了,找你要錢你幫她嗎?我說肯定會的,不就是錢嗎?畢竟孩子親媽啊!離婚14萬的帳都沒讓她還,撫養費也沒讓她出,給她一點錢看病算啥。不過最好不要白天來,她拿不走,被人看到了不好,晚上來要多少都給她。夜裡沒有查環保的燒多大會都沒事。
為了孩子,離婚的時候,孩子更小,孩子更需要母親,不給看病孩子不一定收到傷害,離婚一定會傷害孩子,而且是孩子一生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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