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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的相識很浪漫,是在洛杉磯機場相遇的。概括來說,是兩個熱心成就朋友的人,意外成就了自己的愛情故事。

當時我處理完和密蘇里某大學的業務,去紐約度了三天假,就準備直接飛回中國。卻接到洛杉磯一個閨蜜電話,要求我代表她的“孃家人”,和她的未婚夫一家商量結婚事宜。

這可是個積德的好事,於是痛快地改期了機票,準備用一週時間在洛杉磯完成閨蜜的任務。

紐約-洛杉磯,直飛需要5個多小時,期間我一直在睡覺養神,從未想過命運女神會有什麼出其不意的安排。航班到達洛杉磯機場後,我心情愉快、怡然自得地往行李處走。走著走著,忽然感覺後面有個男人跟著我。大白天,難道我出現了幻覺嗎?於是我停住腳步,側頭假裝仰望一塊指示牌,眼角餘光發現,一個高個子的老外果然也停住了,但眼睛一直看著我。

機場被一個高個子美國男人尾隨

“不會是個變態吧?”轉念一想“大白天的機場,怕啥!”。於是繼續往前走,結果男人也繼續跟著我走。走到通往行李轉盤的扶手電梯旁,他加快腳步走到我身邊,開口問道:“請問行李處直通外面的街道嗎?”

我點點頭“是的!”他說“Thank you!”。然後,他就和我並肩站在下行的扶手電梯上。

和我並肩站著,他這是想幹嘛呢?

於是我問:“你不是洛杉磯人嗎?”他回答:“我是的。”

WHAT?! 我繼續提問:“那你怎麼會不知道那裡可以通向街道呢?”他居然臉紅了,但還是坦率地回答:“因為我想認識你!”然後他伸出手:“我叫EXX,你呢?”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叫EXX呢?”我一臉不信任。

“我會證明給你看的。”他掏出了護照,翻開照片資訊頁,“你看,我確實叫EXX,生於19XX年,美國公民。”

其實在美國讀書的兩年間,我沒有10次,也有7、8次被人在街上、加油站、小賣部搭訕,甚至有一次一個開跑車的帥哥從對面道路調頭過來求認識,但我都拒絕了,不知底細呀!可面對這個男人,我居然大大方方地和他握手了,“我叫芳達。”也許是看在他會臉紅的份上吧。

後來我知道,他之前也在紐約呆了三天,因為他的一個發小朋友結婚,請他在婚禮上演唱。而且我們乘坐的是同一個航班。他剛一下飛機,就看到我了,對我一見鍾情。所以說,我和他是兩個熱心人.......

在等行李和朋友接機的20分鐘裡,他熱情洋溢地介紹了自己的情況:父母國籍、幾時移民美國、從事什麼工作,以及目前單身。

我對他卻沒有一見鍾情的感覺,只覺得這個話癆挺真誠的,性格挺好,還很幽默,所以他索要我電話的時候,猶豫了下,還是給他了。

朋友車子到了,他殷勤的幫我搬行李、開車門,然後揮手說:“我會給你打電話的!”

朋友問我:“這男人誰呀?”,我答:“一個愛慕者!”

我們剛進朋友家門,他又發簡訊過來了:今天天氣真好(哈哈洛杉磯365天,360天天氣都不錯),晚上想請你吃飯,願意賞光嗎?

他秒回簡訊:理解,6個小時的飛機真的累人......今天好好休息,那明天晚上有時間嗎?

我想了想,回覆道:明天晚上OK。

於是一週時間裡,我們見了三次面。第一次去了著名的日本壽司店,第二次去了美式卡拉OK吧,第三次去“Hookah Bar”抽水煙,每次會面都在我的好奇中開始,愉快中結束。他總結說:我們很談得來。其實大多數時間是他說我聽,不過我的聽可不是普通的聽哦,我是很專注地聽,不光聽,還常用眼神、表情、加上提問、肢體語言給予肯定、讚賞和鼓勵。對著我說話,他也是一種享受呀,哈哈!其實吧,我也不是應酬他,而是多年給華為當乙方養成的習慣。

做一個專注善解人意的傾聽者是我的習慣!

離開洛杉磯的前一晚,他送我回朋友家,車到大門口熄火後,他沒有下車,而是握起我的手,放到唇邊輕輕吻著,藍灰色的、小鹿般的大眼睛深情的、熾熱的凝視著我,然後溫柔地抱住我,在我耳邊說喜歡我,依依不捨。我感覺到他欲言又止的那份熱望,但我最終溫柔而堅決地拒絕了他。理由很簡單:我還沒有離婚。

我的婚姻早已亮起紅燈。來美國讀書,有一半的原因是想逃避,給自己一個徹底冷靜的時期。二年過後,經過反反覆覆慎重地思考,我最終決定回國,再努力努力,看看能否從頭再來。

我也不想為了好奇而和他發生什麼,我是個外表現代、內心保守的女人,過不了心理這一關。

他很紳士,沒有痴纏,第二天我上飛機前,還收到了他的祝福簡訊。

這一別就是10個月,除了收到過他的二封問候郵件外,再無交集。當時我的公司在國內發展得很好,也沒想過去美國生活,我以為我們的相遇只是千千萬萬個擦肩而過的故事之一。

可是,我對婚姻的再次努力失敗了!

我是真心回來想重新經營好婚姻的,畢竟我們有過快樂的時光,還有個可愛的孩子。但是,當他不假思索地回絕我的建設性意見時,我突然意識到,我們的矛盾是無法調和的!而破裂的東西,比如愛,也再回不到從前了!那一刻,我突然想通了:與其餘生彼此折磨,不如放手給彼此生路。這個世界,誰離開誰活不了呢?!我的不忍心、猶豫和種種勉強,不僅一錢不值,還會把曾經有過的美好,全部毀滅。

於是我開始認真考慮離婚。

在一次激烈到動手的爭吵後,我提出離婚,但老公不同意。他不想改變、也不想妥協、更不想離婚。但結婚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則不是!我已經糾結痛苦了3、4年了,該有個結果了。於是我從家裡搬出來,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

這時,因為工作需要,我再一次來到了美國洛杉磯。

工作二週就忙完了。離婚的事,見我已經訴訟到法院,前夫只好同意談判解決,但討價還價的過程異常艱難,他一分不讓,寸釐必爭。可這些年,我自認收入和對家庭的貢獻要遠遠大於他。所以他開的條件我一時很難接受,離婚進入拉鋸中。

心情不好,自己的家回不去,又不想回杭州讓父母擔心。索性決定在洛杉磯1、2個月。忽然就想起了那個EXX,不知他是否還記得我嗎?就試探性地發了條簡訊給他,沒想到他不光記得我,而且馬上約我當晚就在洛杉磯著名的“屋頂花園”見面。

在“屋頂花園”樓下,當我看著他笑呵呵地向我走過來時,忽然發現這個男人不光高大,還挺帥的呢......

這個男人還是蠻高大帥氣的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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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愛上一個女人時,會有3個明顯的表現,你懂了嗎